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次调整渝北区行政审批项目库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二届四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及审批环节、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打造西部最佳政务环境区,经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6次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渝北区行政审批项目库》再次进行调整完善。现将调整后的3项新增审批项目(市里下放)、13项取消或停止审批项目、3项下放镇街审批项目、20项减少环节审批项目、42项减少材料审批项目、84项压缩时限审批项目、8项取消收费审批项目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渝北府发〔2007〕81号和渝北府发〔2008〕7号文件要求一并遵照执行。同时,区行管办要深入推进并联审批制度改革,全面系统总结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审批改革工作经验,完善并联审批工作主协办联席会、超时默许等制度,强化并联审批措施,原则上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并联审批会,认真做好对重点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