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府办〔2008〕74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
北京奥运会开幕在即,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全区安全稳定,巩固全区百日安全专项督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区政府决定开展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时间从8月7日起至8月25日。
二、检查的组织领导及检查方式
为加强对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黄玉林任组长,区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安监局,由罗雯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大检查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资料收集、通报信息等工作。
本次检查以各镇街、园区(风景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区发改委、经委、商委、教委、建委、交委、旅游局、文广新局、水利农机局、中小企业局,以及公安、国土、质监、消防、交警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所辖范围行业企业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同时,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成13个检查组(附件1),对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区政府检查组负责对各镇街、园区(风景区)及重点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牵头责任部门及重点镇、街道、园区(风景区)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检查重点
(一)以“一通三防”和严厉打击“三超”等非法违法生产为重点的煤矿安全;
(二)旅游景区景点及游乐设施设备安全;
(三)道路交通包括水上交通安全;
(四)宾馆、饭店、商场、车站、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及民爆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
(六)以预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电力工程建设的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倒塌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
(七)重点水库、重点河段、水电站等水利安全;
(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
四、检查内容
(一)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来的隐患整改情况,特别是对区政府挂牌的隐患是否进行了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设备准备情况及应急救援队伍备战和训练情况;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措施在企业日常安全检查中的督促落实情况和“三违”行为的查处情况;
(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认真安排部署好北京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检查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找准切入点,认真组织、落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凡因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责任不落实,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街、园区(风景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改,将本次大检查活动抓细、抓实、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布置,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检查,其他领导要配合抓好分管范围的安全大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三)认真检查,消除隐患。针对容易引发恶性事故的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旅游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企业,检查工作要深入细致,要深入各生产经营企业的每个环节,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的整改。一般性隐患和问题,要当场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逐条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防止隐患导致事故。
(四)严格值班,畅通信息。北京奥运会期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保证交通工具和通讯的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办公室,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结束,要写出自查报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各镇街、园区(风景区)和有关部门要将开展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9月10日前报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办公室。各单位在报送检查督查总结情况时,要一并附上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2)。
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7816222,67825066(传真)
二○○八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 经济管理 安全 生产 检查 通知
抄 送: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