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府办发〔2008〕49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北区2008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
《渝北区2008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八月五日
渝北区2008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积极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推进我区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更快发展,根据全市畅通工程建设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渝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安、建设部门为主力军,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综合协调机构职能,加快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加大交通管理执法力度,提高驾驶人员及广大市民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推动城区交通管理持续、均衡发展,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有序、高效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明显改善城区交通环境,两路、龙溪城区达到A类城市优秀(一等)管理水平,实现“车不乱行,人不乱穿,各行其道,秩序井然”,把我区建设成为全市最畅通、最便捷的城区之一。
(二)具体目标:加大交通管理软、硬件投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改革城市交通勤务工作,建立科学、高效、文明的交通管理勤务模式,提高城市交通组织、指挥、疏导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渝北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黄玉林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黄宗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勤华,区政府副区长韦竟成、李燕强任副组长,区宣传(文明办)、公安、交警、交通、财政、建设、规划、环保、工商、园林、市政等部门和各街道、园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畅通办)在交警渝北区支队,由支队长陈芃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8年7月)。由区畅通办牵头,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中的评价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列出年度工作时间表和进度表,明确责任单位,层层分解落实目标。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2008年8月15日前报区畅通办(联系人:杜伟,联系电话:67134811)。
(二)实施阶段(2008年8月至11月)。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及畅通工程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完善城区各类交通设施,搞好城市综合执法活动,共同整治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达到预定的创建目标。
(三)自评、初评阶段(2008年12月)。各成员单位根据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做好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和自评的文字材料于2008年12月15日前报区畅通办。区畅通办于2008年12月中、下旬对各单位工作进行初评。
(四)复评、总结阶段(2009年1月)。根据检查结果和各单位全年畅通工程建设情况,由区畅通办组织有关材料,上报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迎接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的复评验收。对实施畅通工程效果显著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五、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交通建设管理规划及对策研究
1.加强交通建设管理规划,完成未来5-10年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规划,将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规划纳入区城市总体规划。
2.全面调查研究渝北区道路交通现状,摸排需要打通的断头路和改造的瓶颈路段、路口,合理规划布局停车场和增设新的交通标志标线、人行护栏等交通管理基础设施,逐步加以解决。
3.加强空港工业园区交通功能潜力的研究论证,提出合理化方案;将农业园区、服装工业城、空港新城、空港工业园区道路建设纳入全区畅通工程建设总盘子。
(二)切实解决影响城区道路交通畅通的突出问题
1.建设两路地区货车过境通道。在过境通道建成以前,要通过设置红绿灯控制系统,合理安装人行护栏,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渠化路口交通,最大限度地缓解两路城区交通堵塞。
2.拓宽改造李家花园隧道,缓解红旗河沟至松树桥一线的交通拥堵。
3.全面启动龙溪、两路地区断头路接通工程。
(三)加快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管理设施
1.加强“严管路段”、“严管路口”的建设和管理。“严管路段”要按标准完善设置交通标志,严格和规范车辆行车秩序和停车秩序。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区主干道、“严管路段”和“严管路口”的停车场、人行护栏、人行天桥等市政基础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3.进一步完善主干道和主要路口的交通标志标线。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要求,在城区和园区建成区的主要路口增设中英文灯光交通指示标牌、标志等。
(四)切实规范停车场(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1.新建生活区、商业楼时要将停车场(库)的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同步建设,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2.加强停车场(库)规范管理。禁止停车场挪作他用,被挪用的要限期恢复;严禁在交通主干道和重要支干道上设置临时停车场,违规设置的要坚决取缔;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路段上科学合理的设置临时停车位,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五)切实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科技水平
1.完成路口渠化,优化交通流组织方案,按路口灯控率不低于80%的标准完善路口交通信号灯的建设,建立科学的区域控制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高路口和道路整体通行能力。
2.大力推广使用监控技术和“电子警察”、摄像、照相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交通安全监控管理力度。
3.结合重庆智能交通(ITS)建设,建立可视化交通自动控制系统,实现区公安分局与区交警支队信息共享。
4.进一步完善以电话查询、互联网站、触摸屏为基础的交通法规、办事指南、车辆、驾驶员基本信息及交通违法查询系统。
(六)切实加强城区交通流的引导和控制
1.根据交通流量和路网结构,加强中心城区的交通组织和管理,合理引导机场高速公路车流问题,建立相应的应急分流预案,避免机场高速路的长时间堵塞。
2.结合轻轨三号线的建设,合理规划交通换乘枢纽站,科学分流进出渝北城区,特别是江北国际机场的人流、交通流。
3.严格占道施工管理。加强对占道施工的交通组织和现场交通秩序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社会交通的影响,有效控制道路的无序、重复开挖。
(七)切实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1.严格行车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行人秩序管理,劝导、制止行人交通违法,维护良好的行人交通秩序。
3.加强公交站(点)的停车秩序管理;对全区主干道公交停车站(点)进行全面清理,新设公交站(点)必须坚持无港不设站的原则。
4.大力开展残疾人三轮车和“摩的”、“面的”非法客运专项整顿,严禁非法营运残疾人三轮车驶入主干道和“严管路段”。
5.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摩托车违法乱停、非法超载、乱闯交通信号灯、无牌无证运行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摩托车交通事故。
6.加大对尾气超标车辆和违法鸣号的专项整治力度。在原市科委转盘、绿梦广场设立2个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禁止冒黑烟机动车进入;采取明查暗访,加大查纠取缔机动车违法鸣号的力度,严格控制交通噪声。
7.开展非交通占道专项整顿。对违法占用道路和人行道摆摊设点、堆物作业、开设集贸市场进行清理整治,还路于交通,还道于行人;要对占用人行道开设夜市进行治理和规范,开设夜市必须留足人行通道,规定营业时间。
8.对影响驾驶员行车安全视线以及影响交通标志、信号灯、监控摄像、电子警察的广告牌进行清理取缔;对影响交通标志、信号灯、监控摄像、电子警察的行道树进行修枝,新建道路栽植行道树要满足行车要求。
(八)切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区文明办要结合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活动,发挥各大新闻媒体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畅通工程”。
2.公安交警部门要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主力军”的作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落实公安部“八项措施”、路面执法、窗口宣传等日常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常识、交通安全法规、交通文明意识的宣传教育。
3.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和学校、街道的作用,切实加强公民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尤其是要做好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新训驾驶员等的教育工作,普遍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
4.在报纸、电视上开辟交通违法曝光台,对交通违法进行曝光,营造严管重罚的声势。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畅通工程是一项社会工程、形象工程、民心工程,对于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加强我区城市交通文明建设、促进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在不断提高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品位上下功夫、做文章,逐步实现城市交通现代化。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谋划策,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建议,规范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调整城市交通网络,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真正做到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使我区畅通工程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加强宣传,大造舆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重点和要求,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畅通工程的目的和意义,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四)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将严格管理与文明执法、规范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坚持秉公办事,又要注重工作方法,做到依法管理,文明管理。同时,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五)加强督导,强化检查。区畅通办要按评价体系要求,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加强对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的督导,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督促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主题词: 公安 畅通工程△ 方案 通知
抄 送: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