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府发〔2008〕31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渝北区
大盛镇和统景镇行政区域界限的批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
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渝北区大盛镇和统景镇行政区域界限的批复》(渝府〔2008〕97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镇和有关部门按照文件精神,及时做好行政区域界限调整后的工作。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渝北区大盛镇和统景镇行政区域界限的批复
(渝府〔2008〕97号)
渝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渝北区大盛镇和统景镇行政区域的请示》(渝北府文〔2008〕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方便其生产、生活,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精神,市政府同意将渝北区大盛镇荣光村划归统景镇管辖。
调整后,大盛镇辖16个村、2个社区,幅员面积103.76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地不变。统景镇辖21个村、1个社区,幅员面积117.5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地不变。
主题词: 民政 建制调整 通知
抄 送: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委各部
委、群团。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