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府办〔2008〕46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城区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分级管理的通知》(渝北委办〔2008〕43号)要求,为切实改善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状况,实现城区背街小巷与主次干道的市容环境卫生一个样的目标,促进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上档升级,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背街小巷进行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集中解决背街小巷在清扫保洁、垃圾收运、暴露垃圾整治、市容市貌等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作业有序,管理规范,效果良好,建立健全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内容
(一)加强清扫保洁。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要积极落实人员,加大辖区责任范围的的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清理边(护)坡、绿化带(台)、雨棚、城乡结合部等处的暴露垃圾,清除“牛皮癣”,消除城乡结合部、街坊路、散居民区脏乱差现象和卫生死角。
(二)规范占道经营。本着“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和“主道严禁、次道严控、背街规范”的原则,对已在背街小巷设置的临时摊区进行规范,要求统一定位,统一风格、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收运,合情合理合法经营。原则上不再新增临时摊区摊点,同时集中整治背街乱牵挂和乱搭建等行为,确保背街市容整齐。
(三)切实维护市政设施。进一步完善背街小巷果皮箱、路灯等市政设施的设置,保证下水管网的畅通,及时修复破损的人行道、绿化带(台)。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业主单位清掏、维护背街小巷粪便处理设施,确保安全运行。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8年5月中旬之前)。做好分级管理工作,明确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城市管理的具体责任范围,落实人员、经费和责任。
(二)实施阶段(2008年5月中旬至7月)。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切实解决背街小巷在清扫保洁、垃圾收运、暴露垃圾整治、市容市貌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三)巩固阶段(2008年7月至12月)。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要及时总结实施背街小巷市政综合治理的经验,不断完善管理方法,强化工作责任,使分级管理更加深入,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使城市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背街小巷市政综合整治是区委、区政府实行分级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各街道作为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管,推行定人、定点、定标准的管理方法,做到领导、机构、人员、措施、经费“五落实”,做到管理无空档、无死角,不断提升城市的整体管控能力。
(二)完善体制机制。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增强街道、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参与城市管理的力度,着重建立责任承包、制度约束、层级考核、业绩与经费挂钩和奖惩激励五个机制,使背街小巷的市容环境卫生始终保持干净整洁。
(三)落实经费。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程经费实行区街两级共同承担,区财政要将整治工程经费纳入财政体制预算,各街道在财政超收返还部分中安排资金用于背街整治,确保整治工程见成效。
(四)强化督促考核。由区国卫办牵头,会同区政府督查室,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组成督查组,每月对背街小巷的市容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街道年终目标考核。
二○○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市政 综合整治 通知
抄 送: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