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府办函〔2008〕39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渝北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重庆市《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渝整规办发〔2008〕2号)精神,确保我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渝北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韦竟成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彭 敏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牟跃进 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局长
杨继光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封雪梅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陈辉平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长寿 区监察局副局长
晏其彬 区中小企业局局长
胡晓娟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伟 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副局长
潘光泽 区环保局副局长
何克强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倪 伟 区法制办副主任
周丽娅 区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由张伟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 机构 能源 矿产 通知
抄 送: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