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人发[2007]83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陈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
因工作需要,经2007年10月24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
陈 斌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冯 彬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龚世红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宏丽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简天华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曹 阳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统景人民法庭副庭长;
游 玲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茨竹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鲲鹏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叶景标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沈远东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余大勇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程建容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 到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董莉萍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可萍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郑 伟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 燕同志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陈 斌同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冯 彬同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龚世红同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宏丽同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简天华同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统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曹 阳同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茨竹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游 玲同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田 力同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黄 智同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曹兴建同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聂中华同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唐 琦同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李彦鸿同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刘永惠同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大常委会
2007年10月24日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检察院,区人事局、司法局、公安分局。
渝北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 2007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