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期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督查室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07年9月12日
关于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督查情况通报
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8月20日至28日,区领导郑和平、雷文仲、牟小云、陈浩川分别带领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人口计生委有关人员对全区各镇街2007年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和区法院等9个重点部门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共建联动机制的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2007年镇街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及奖惩办法><2007年重点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及奖惩办法>的通知》(渝北委办〔2007〕99号)精神,按照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总体部署和2007年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
(一)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
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充分认识到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更加重视人口计生工作,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党委“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机构。双龙湖、双凤桥、回兴、龙山、龙塔5个街道和统景镇,加挂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牌子,双龙湖、龙山、龙塔、统景4个街镇从计生办外部抽调3名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镇街上下动员,整体参与,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逗硬考核奖惩,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如双龙湖街道成立了12个清理组、1个咨询组、1个督查组;兴隆、麻柳沱、双凤桥、龙塔等镇街主要领导亲自到村社、居民楼院宣传、清理、督查;悦来镇把责任分解到了各村社长、组长头上,奖惩逗硬,充分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
(二)宣传广泛深入,声势浩大
这次专项治理活动,区、镇街、村组动用多种宣传设施和宣传手段,开展了形式多样、内涵丰富、效果实在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张贴标语、举办宣传栏、启用有线闭路电视、出动宣传车和腰鼓队、开展街头咨询、发放通告和告市民书,在小区设立温馨提示栏,组织干部进村入户,采取召开院坝会、小组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区形成了强大的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声势和舆论氛围,澄清了一些干部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模糊认识,让绝大多数公民明白计划生育不是放松了,而是抓得更严、更紧了。
(三)综合施治,执法规范
一是准备充分。3月29日区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后,各镇街相继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机构,组建了强大的工作队伍,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召开机关干部动员会、村(居)民代表政策宣讲会、违法生育对象户法制教育会,周密部署、层层动员。二是清理到位。各镇街坚持实事求是,开展了全方位拉网式清查,健全了举报奖励制度,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数据相对准确。三是执法规范。各镇街有针对性地召开了执法大会,龙兴、御临、玉峰山、石船、麻柳沱、大盛、明月、洛碛、张关、兴隆、茨竹、华蓥山、高嘴、大湾、古路、统景、回兴等镇街邀请区法院、区人口计生委共同举办法制教育班,起到了教育一片、震慑一片的作用。除个别镇在处理标准上有低于区人口计生委下发的最低标准外,大多数镇街都能按规定程序和规定标准处理,高嘴、回兴等镇街形成了有效的缴费机制。截至目前,全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件结案率和征收率分别达73%和76%,没有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四是奖励扶助政策有效跟进。除龙溪、龙山、龙塔三个街道外,其余各镇街均制定了具有“本土”特色的计生惠民政策并予以落实,石坪镇的计生惠民政策多达17项。麻柳沱、玉峰山、兴隆、华蓥山、石船等镇以育龄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效果较好。
(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区级重点部门严格按照渝北委办〔2007〕99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和配合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区基本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区人口计生委作为主抓部门,在宣传教育、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计生机制建立等方面作了大胆探索,成效明显。区法院将计生案件的审查、立案、执行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力度大,效果好,有力地支持了镇街专项治理工作。区建委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计生工作责任体系,与258个新开工项目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切实加强了施工场地外来务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绝大多数镇街派出所与计生办配合较好,20个镇的派出所与当地计生办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龙溪派出所一直坚持查验计生证明并及时反馈,实现了信息共享。新牌坊工商所针对流入人口办理工商执照,自行设计了一套科学适用的软件。民政、工商、教育、卫生、房管等部门也积极支持人口计生工作,为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推进作出了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生育观念尚未彻底转变,宣传教育仍需常抓不懈。一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二是由于开发,有“生孩子致富”想法的不乏其人;三是名人、富人超生产生的负面影响仍然不小。
(二)违法生育执法难度增大,执法处理机制需进一步创新。一是流动人口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特别是一些人员流出时间过长,其违法生育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二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家庭非常贫困的违法生育户,虽然态度好、自觉接受处理,但交不起社会抚养费。
(三)部门联动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区级重点部门下伸机构在与镇街计生办的工作衔接和信息反馈上还有些欠缺,如部分医疗机构没有定期将出生人口等信息反馈给当地计生办,城区个别派出所没有向当地计生办按时提供入户数据和个案信息,物业管理公司与居委会干部缺乏配合,不利于计生信息的采集。
(四)一些薄弱环节比较突出。如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推行困难,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难等。
三、下步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市、区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坚持稳定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建设计划生育新机制不动摇,继续深入开展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和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
(一)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各镇街、区级重点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始终将计划生育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总结前一阶段专项治理活动的经验和不足,强化责任,增添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让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让违法生育对象户自觉接受处理。重点对特殊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打消少数人的侥幸心理,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严格逗硬执法,提高结案率。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缴纳的,要搞好资产调查、选准典型,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区法院要加大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力度,提高执结率。各镇街要严格执法标准,坚决杜绝行政乱作为、不作为。凡是6月1日后新产生的违法生育,必须按6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法生育不处理或不及时处理、不按标准处理的,必须坚决查处,维护现行生育政策的严肃性。
(四)进一步完善经常性联动机制。在下一阶段专项治理活动中,公安、卫生、房管、教育等区级重点部门要督促下伸机构认真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能,加大与区人口计生委、各镇街协调配合的力度,建立健全计生工作经常性联动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附件:2007年人口计生专项治理活动相关数据
附 件
2007年人口计生专项治理活动相关数据
|
镇 街 |
计生行政
案件结案率 |
社会抚养费
征收率 |
|
双龙湖街道 |
67% |
86% |
|
双凤桥街道 |
68.5% |
80.8% |
|
回兴街道 |
60% |
67% |
|
龙溪街道 |
80% |
67% |
|
龙山街道 |
80% |
78% |
|
龙塔街道 |
75% |
50% |
|
龙兴镇 |
85% |
60% |
|
御临镇 |
73.2% |
64.3% |
|
玉峰山镇 |
50% |
60% |
|
石船镇 |
56% |
61% |
|
麻柳沱镇 |
92% |
80% |
|
统景镇 |
60% |
70% |
|
大盛镇 |
72% |
94% |
|
明月镇 |
80% |
80% |
|
洛碛镇 |
68% |
60.6% |
|
张关镇 |
50% |
80% |
|
石坪镇 |
71% |
93% |
|
木耳镇 |
86% |
86% |
|
王家镇 |
95% |
91.5% |
|
古路镇 |
91% |
95% |
|
兴隆镇 |
84.2% |
84.5% |
|
高嘴镇 |
70% |
76% |
|
茨竹镇 |
92% |
90% |
|
华蓥山镇 |
62.3% |
63.4% |
|
大湾镇 |
60% |
60.1% |
|
悦来镇 |
76.2% |
100% |
主题词:人口和计划生育 专项治理 督查 通报
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
发: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街道
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各
人民团体
重庆市渝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7年9月12日承印
(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