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委督[2007]4号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督查室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督查《重庆市渝北区森林火灾抢险应急
预案》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国有林场:
按照7月2日黄玉林区长主持召开的森林火灾抢险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专题会议的要求,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将于近期对《重庆市渝北区森林火灾抢险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07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
二、督查范围:各镇街、园区(风景区)和国有林场,《重庆市渝北区森林火灾抢险应急预案》涉及的区级有关部门。
三、督查内容:
(一)各有林镇街和国有林场按照《重庆市渝北区森林火灾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分预案的情况;
(二)扑火队伍牵头单位组建扑救队伍的情况;
(三)扑火物资储备和管理情况;
(四)落实责任,建立相应制度机制的情况。
(五)相关有林镇(街)和国有林场实施2007年度森林防火阻隔带工程建设情况。
四、督查组织与方式:
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督查。督查采取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重庆市渝北区森林火灾抢险应急预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7月31日前,各单位将《<森林火灾抢险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表》上报区委督查室和区政府督查室,各有林镇街和国有林场将《森林火灾抢险应急分预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报送报告、信息按党政办公网→政务信息→信息上报→快速上报→信息分类中的督查信息(不勾选发送到电子政务平台和允许发不到互联网)的方式报送。
附件:《森林火灾抢险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表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督查室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07年7月26日
《森林火灾抢险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表
填报单位: 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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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内容 |
自查情况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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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重庆市渝北区森林火灾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分预案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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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组建扑救队伍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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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扑火物资储备和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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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落实责任及建立相关制度机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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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07年度森林防火阻隔带工程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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