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委督[2007]2号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督查室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对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及
八大民心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为确保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民心工程项目如期完成,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渝北府发〔2007〕13号)和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委、区政府2007年八大“民心工程”项目分解〉的通知》(渝北委办发〔2007〕1号)的规定,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拟对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民心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07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三、有关要求:各单位要对照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民心工程项目任务分解确定的工作任务,开展自查,逐项落实,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各项经济指标及工作任务是否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存在问题与下步工作安排,并于7月5日前以电子公文形式上报区委、政府督查室。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督查室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