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供销社是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区人民政府领导。其办公电话是86013200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定全区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解决处理区供销社直属企业改革后的遗留问题。
(三)加强行业管理,按照区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榨菜、棉花等农副产品,以及食盐、烟花爆竹、废旧物资的经营业务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四)协调好与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基层供销社和成员单位的业务活动。
(五)调查研究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情况和重大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销社成员单位和社员的意见及要求;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六)指导成员社企业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企业之间的关系,发挥合作经济群体优势。
(七)搞好三农服务,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全区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
(八)组织开展对系统内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区委、区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各种数据资料和文字信息等服务。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