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爱卫办是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挂靠区卫生局,主管全区爱国卫生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制定渝北区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做好规划和目标的组织实施。
(三)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区)、卫生场镇、卫生先进单位(村、社)活动,对全区卫生进行效果评价和对各级各类卫生先进进行评审命名。
(四)组织实施全区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区除四害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开展监督管理和执法;管理除四害药械。
(六)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评比竞赛和实行专业与群众性相结合的卫生监督活动。
(七)对全区场镇卫生、农村卫生进行检查考核管理。
(八)对全区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单位开展的爱国卫生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开展技术指导和进行考核奖惩,培训爱国卫生工作有关技术人员。
(九)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防范预案和应急对策。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