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是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其办公电话是67816222
主要职责
(一)全面履行区人民政府对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区级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监察及行政处罚;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的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二)负责起草、拟定全区安全生产综合性规定、规章、办法和意见,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规划;制定各乡镇、街道、各行业和区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实施监督和考核工作。
(三)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贯彻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决定、决议和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综合管理全区伤亡事故统计;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安全生产的决策依据;会同区行政监察部门共同认定安全生产失职行为;组织监督对重大事故以下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负责批复结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对从事安全检测检验、评估、咨询等社会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资格认可申报和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职业培训、审核发证工作,依法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六)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预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和事故隐患整治工作;依法开展对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八)负责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