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是主管全区统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其办公电话是86015026
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拟定全区统计工作的计划、规范性文件,制定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区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和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要作用。
(二)根据全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市情、市力,区情、区力的普查和专项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全区的社会经济调查。
(四)搜集、整理、汇总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书籍,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工程自动化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七)依法对各单位、组织进行统计登记。
(八)负责对统计系统各项调查活动的管理,依法审批区政府各部门、有关组织的统计调查计划和方案;管理、协调统计信息的开发利用,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咨询或委托调查。
(九)定期考核评价各乡镇、街道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综合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小康建设的监测。
(十)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协助完成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开展统计科学和统计工作的地区交流与合作。
(十一)受重庆市统计局委托,管理重庆市渝北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协助管理统计事业费。
(十二)建立三峡工程渝北库区社会、经济、环境监测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