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物价局是由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的主管全区物价工作的工作部门。其办公电话是67821237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规定。
(二)按照上级物价部门制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和管理目录,负责管理人民生活必须品、自然垄断经营商品、重要的公益服务等商品和服务价格,研究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作价原则和作价方法;协调、管理及引导已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三)负责全区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受理对价格问题的投诉举报;组织、指导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四)负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经营性收费标准工作,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年度审验制度。
(五)负责价格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工作;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参与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区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工作,处理价格争议,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工作。
(七)负责全区重要的农副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房地产的价格、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全区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和各类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开展价格咨询、服务等价格事务工作。
(九)负责全区价格监测、价格信息、价格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十)负责全区物价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