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制办是由区政府办公室管理,负责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行政机构。其办公电话是67822884
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内政府法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监督、指导服务;编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和制度,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负责为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起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市政府的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协调其在执行法规和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
(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的布署,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治理;按规定查处行政性垄断行为和违法行政行为。
(六)指导全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上岗制度;管理全区行政执法证件。
(七)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区政府行政首长委托参与行政诉讼,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的上述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协调、监督。
(八)办理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备案审查工作。
(九)办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事项;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事项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涉法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