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是主管全区医疗卫生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其办公电话是67821062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实施"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提出全区卫生发展规划;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卫生行业的价格,监督执行市里的医疗收费标准。
(三)监督指导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儿童保健和健康教育有关政策措施、规划和服务标准的贯彻实施。
(四)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重大疾病防治预案;管理传染病防治,组织对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和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灾情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
(五)管理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从业人员、医疗服务技术及大型医疗设备的准入制度;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医疗服务质量、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开展全区红十字会活动和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六)制定全区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医药卫生科技成果评审验收及成果转化;负责全区成人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医学教育进行指导和管理。
(七)依法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对健康相关产品行使监督权,并负责相关认证工作。
(八)制定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监督实施职业道德规范。
(九)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的继承与创新。制定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中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发展中医药事业。
(十)负责区保健委员会确定的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有关干部的医疗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