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现场办公解民忧办实事 管好用好“房屋养老金”


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向物业企业及业委会了解情况。记者 周新宇 摄

渝北区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周新宇)近日,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现场办公解民忧,为鲁能星城七街区业主解决实际问题。

日前,鲁能星城七街区业主委员会向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来电反映,小区14栋商业屋面渗水及车库扬尘情况严重,影响了业主正常生活,需要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14栋商业屋面、车库进行整改。该项目涉及全体业主共有部分以及部分共有部分,因无法明确其受益表决范围,无法制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对此,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将开展现场查勘,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业主受益表决范围。

2月28日,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带队走进鲁能星城七街区,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当天,该中心工作人员、鲁能星城七街区业主委员会及小区物业齐聚一堂,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得出最终结论:小区14栋商业屋面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由全体业主分担;车库属于部分共有部分,由部分共有的业主分担。工作人员现场普法,告知了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流程。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金’……”围绕《民法典》《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工作人员重点向大家讲解了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等关系业主切身利益的问题,并通过以案释法进行了政策解读;现场发放了宣传便民手册,面对面为业主答疑解惑,耐心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做到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公开化、透明化。

本次下基层现场办公是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提质增效的一个缩影。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钱’。”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作为住宅维修资金的保管员、监督员,该中心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服务为民,不断努力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下一步,将继续全力做好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房屋养老金”的民生作用。

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向物业企业及业委会了解情况。本报记者 周新宇 摄

编辑:渝北陈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