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执法部门:

推行“说理执法+诉前调解”让执法更有温度

调解现场   受访者供图

本报讯(记者 欧云霄)10月23日,在渝北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一起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处罚案件通过“说理执法+诉前调解”模式完成调解。这也是重庆交通行政执法领域首次通过该模式将调解案件扩展到个人。

日前,在渝北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经过诉前调解,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一支队六大队与一起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处罚案件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周某分期接受处罚,周某也当场承认错误并保证按期缴纳罚款。

市交通执法高速一支队六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与传统的“行政诉讼+强制执行”模式相比,“说理执法+诉前调解”模式,先通过“说理式执法”讲法讲理,让当事人认识错误,再通过“诉前调解”取得一个让双方认可的处理方案,最后由人民法院出具《行政诉前调解书》,为调解结果提供司法保障。该模式不仅更好地兼顾双方当事人诉求,也节约了行政诉讼成本,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上述调解案件是重庆交通执法部门首次通过“说理执法+诉前调解”模式处理的个人执行困难案件。与此前针对企业的调解相比,调解案件扩展到个人,同时进一步优化了程序,在双方无大分歧的情况下,将调解时间从半天缩短到1小时内,大大提高了调解效率。

该负责人表示,交通执法部门将继续推广“说理执法+诉前调解”,通过提前引入人民法院指导和协助,提升办案质量,同时通过人性化执法手段,更好维护当事人权益。

编辑:渝北陈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