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

我区建立首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阵地

我区首个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阵地——兴隆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阵地

执法人员在办公阵地交流学习

本报记者 杨青 摄

本报讯(记者 杨青)近日,兴隆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阵地打造完成。这是我区首个基层综合执法阵地,其打造完成,意味着我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入新阶段。据悉,兴隆镇是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之一。

在试点建设中,兴隆镇围绕解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新问题新情况,探索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着力探索“四个一”工作法,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打造一个阵地。兴隆镇投入资金40余万元,打造新执法办公阵地150平米,配置综合执法车辆2台,购置综合行政执法制服,执法人员、执法流程上墙公开展示,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岗、城管执法岗、内勤岗、执法指导岗等,畅通了群众举报渠道,提升了该镇执法队伍形象,同时还完善了案源收集、统一调度、分析研判等功能。

壮大一支执法队伍。按照上级要求,涉及执法权限下放的业务科室必须安排人员参加执法学习考试,取得综合行政执法证件,现有综合行政执法人员8人,各科室拟新增12人,目前完成7人,为以后开展执法工作打好基础。

建立一套工作机制。该镇成立了兴隆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领导小组,拟制《兴隆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兴隆镇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试行)》《兴隆镇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科室、大队协同联动工作制度》等制度,初步搭建了综合行政执法的“四梁八柱”,为承接重庆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打下基础。

创新一个执法模式。该镇试点推行“1+X”联动执法模式,即采取“综合执法大队1人+业务科室1人”的执法模式开展各种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的社会治理事项,统一做好源头发现、立案受理、调查处置、结案存档、结果反馈等工作,形成闭环工作流程。

编辑: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