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区

出台商贸专项政策,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圣名游乐城   通讯员 许可 摄

■本报记者 杨青

华灯初上,新光里潮元素后备箱市集,各类创意产品令人眼花缭乱,为夜生活增添亮色;在网红打卡地——紫薇路,时尚业态各异,现代浪漫气息迎面扑来;在中央公园国际商务中心,各类消费活动人气旺,引领时尚风潮……

2021年7月,国务院批准重庆等5个城市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近年来,作为重庆经济大区,渝北区在打造“国际范”方面持续发力,新消费遍地开花,潮生活持续升温。

为进一步助力重庆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日前,渝北区发布《渝北区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区商贸专项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从支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高端商业载体提质升级,加大特色品牌创建等10多个方面出台专项政策,全力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区。

支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做大做强

《政策》提出,支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做大做强。比如,对年销售额达10亿元及以上的存量限上法人批发企业,且同比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的,给予10万元奖励,每增加1个百分点再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对首次纳入政府机构统计,年零售额2000万元—1亿元、1亿元—3亿元、3亿元及以上的限上法人零售企业,且同比增速超过当年全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汽车是渝北区的支柱产业之一,对于汽车产业的培育,《政策》奖励力度很大,对当年新注册成立的汽车零售企业,当年入统后年零售额在1亿元—5亿元、5亿—10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对年营业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存量限上法人住宿餐饮企业,且同比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的,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资金,每增加1个百分点再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鼓励高端商业载体提质升级、首店经济发展

《政策》明确,鼓励高端商业载体提质升级,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实施软硬件改造,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开店经营,按照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给予投资建设的管理和运营单位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个。

在首店经济方面,《政策》鼓励国际国内知名商业品牌企业及其代理商、联营商在渝北开设主营品类的全球首店、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西南首店、重庆首店,每年择优评选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品牌首店,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主要包括装修、租金)4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商贸品牌发展、商贸企业拓展市场

在商贸企业拓展市场方面,《政策》提出,对参加全国和重庆知名商品展销会或交易会的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限上商贸企业,分别给予展位费70%、50%的补贴,每家每年补贴最多不超过10万元。

《政策》鼓励区内限上商贸品牌企业扩大连锁经营规模,对在全国开设连锁直营门店10家以上,且申投当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的限上法人商贸企业,按新开连锁直营门店12个月租金的40%的标准给予奖补,每家企业每年奖补不超过20万元。

支持和保障消费发展

《政策》还从“菜篮子”工程建设、特色品牌创建、农村电商经济发展、外商投资、跨境电子商务培育、外贸示范企业发展等方面支持和保障消费发展。

在特色品牌创建方面,支持企业传承精湛传统技艺,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对首次获得四钻、四叶级(含)及以上的“钻级酒家”、“绿色饭店”称号的法人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获得“中华老宇号”称号的法人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获得“绿色商场”、“重庆老字号”称号的法人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在农村电商发展方面,对在涉农镇街打造的农村电商项目,运营了3个月以上且实际投资超过10万元,按不超过实际投资的4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对年度实际到位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累计超过(含)500万美元的新设或增资企业(房地产、金融及类金融业除外),以其该年度实际到位外资金额为基数(美元计),按不超过2%的额度给予奖励(人民币计),每家企业奖励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在奖励示范创建方面,对获得国家、市级评定的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园、示范项目、试点经验、典型案例等示范创建的企业(单位),按照国家级50万元/个、市级2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奖励。

编辑: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