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为火烧迹地披“绿衣” 共同守护生态环境

本报讯(记者 万桃利 通讯员 刘霞)日前,区法院联合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来到北碚区缙云山,开展“重绿缙云山 共护火烧林”植树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效践行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理念。

据悉,去年8月,北碚缙云山突发山火,火势凶猛。经过5天日夜奋战,专业救援力量和志愿者终于将山火扑灭,军民共同谱写了一曲缙云山壮歌。山火过后,烧黑的树干、光秃的树桩、焦黄的树叶……缙云山伤痕犹在。

活动当天,山火隔离带根据编号被区分为不同的区域,一批批志愿者正在匆匆赶来,将绿色的希望种在这里。从山脚到山顶,多是45度以上土坡。法院干警、司法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一起扛着铁锹、提着水桶,步行40分钟达到种树区域。

到达目的地后,区法院环资庭副庭长邓斌宣读了《生态环境修复令》。随后,隔离带24号区域里,参与人员分组配合,分工协作,使用锄头、铁锹等工具,挖坑、扶苗、培土、夯实……经过共同挥汗奋战,60余株树苗整整齐齐地在这里安家,这一株株树苗将带着绿色的希望,在此茁壮成长。

“希望这片被山火烧过的林子,早日恢复往日的郁郁葱葱……”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能够为重绿缙云山、保护城市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充满意义。

此次活动,是区法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一个缩影,也是践行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关于在社区矫正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区法院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建立两江环保司法林果木片区、矿山公园生态司法修复实践基地,多次组织或参与各类植树活动,并将生态修复基地栽种的果树果实送往敬老院、学校等地,呼吁号召大家共同保护环境。近三年来,共栽种香樟、木荷、含笑、天竺桂等树木586棵。

编辑: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