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注重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中

“心理咨询”法帮助被告“唤醒”母亲角色

本报讯(记者 欧云霄)近日,区法院民一庭在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时,用“心理咨询+倾情调解”的方式,唤醒被告对女儿的母爱,成功调解该起案件。

李某甲与伍某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5年3月生育一女李某乙,后李某甲与伍某某感情破裂,二人于2019年7月协议离婚,并约定女儿李某乙由男方李某甲抚养,抚养费由李某甲全部承担。但随着李某乙年龄增长,读书及住房问题成了李某甲的心病,2021年11月李某甲顶着压力按揭购买了房屋一套。李某甲系个体经营户,受疫情影响其收入下降,加上每月房贷及家庭开支,让其难以独自负担李某乙的抚养费,遂起诉要求伍某某每月承担抚养费600元。

承办法官刘晶考虑到此案关系到“血亲之情”,调解结案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中。开始,伍某某的态度非常强硬,认为与李某甲有协议在先,现在伍某某已再婚开启新生活,李某甲前来起诉系对其再婚的不满。

见此情形,法官助理刘爱玲觉得,伍某某对案件认知的重心放在了其与李某甲的关系上,并未考虑到女儿,便让心理咨询师介入,对伍某某做深入情感疏导。心理咨询师运用其专业知识,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并引导伍某某重新建立对诉讼以及子女抚养费承担的看法,调整心理状态。此外,心理咨询师还围绕案件对李某乙与伍某某的亲情关系进行最大限度修复。

见被告开始找回母亲角色,承办法官赶紧趁热打铁,从情理、法理两方面入手,进一步引导被告离婚后对子女的关心、关爱不能缺失等问题,并详细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也更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编辑: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