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警方参与侦破一特大跨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该案例入选公安部“百日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 王彦雪

民警部署行动方案

民警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并收缴作案工具  区公安分局供图

近日,公安部发布“百日行动”期间打击长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重庆警方联合贵州、广西警方侦破的一特大跨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该案成功打掉“捕捞—收购—运输—销售”全链条跨省非法捕捞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2名,查获涉案野生渔获物1400余斤,查扣涉案渔船25艘,清查非法销售野生鱼餐馆15家。此案的破获也凝聚了渝北民警的努力。

警方循线追踪

挖出非法捕捞犯罪链条

今年2月,渝北警方发现区内一水产市场及多家活鱼餐馆疑似贩卖野生江河鱼。在重庆市公安局环保总队指导下,渝北警方采取“截中流、打源头、追下游”的侦办思路,迅速立案侦查。

经查,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7岁,广西乐业县人)纠集人员在贵州、广西交界的红水河流域非法捕捞野生鱼,涉及贵州、广西境内多个县市。鱼贩子张某(男,25岁,贵州望罗甸人)从王某处大肆收购非法捕捞的野生鱼,组织人员秘密运输到重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47岁,重庆长寿区人)再将野生鱼销往水产品市场及多家餐馆,已形成一个横跨渝黔桂三地的非法捕捞犯罪链条。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渝北一水产市场设立水产经营部,反侦查意识较强,对外谎称销售生态鱼、网箱养殖鱼,实则贩卖非法捕捞的野生鱼。

渝黔桂警方联合侦办

彻查跨省犯罪链条

5月初,重庆、贵州、广西三地警方成立渝黔桂“2.22”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联合专案组,深挖彻查,实施全链条打击。

专案组经调查发现,王某等人在长江禁捕水域以渔船下网等方式非法捕捞大量野生鱼类,主要种类包含斑鱯、龙丁、江团等10余种鱼类(其中,斑鱯俗称“芝麻剑鱼”,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通过鱼贩子转运到重庆,贩卖至渝北等市内水产市场及数十家餐馆,牟取暴利。

同时,专案组扩线深挖,还牵出另外3个在重庆、贵州、广西三地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

专案组民警介绍,此案上下家之间交易方式极为隐蔽,刻意挑选深夜时段,在山路纵横的江边山坡密林中装车运走,躲避警方及渔政等部门查处。

警方雷霆出击

斩断非法捕捞犯罪链条

经缜密侦查,专案组全面掌握了4个非法捕捞团伙的作案规律、作案手法及其他相关犯罪证据。

6月中旬,专案组集约精干警力,兵分多路在重庆、贵州、广西同步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打掉在渝黔桂三地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2名,查获涉案野生渔获物1400余斤(其中,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斑鱯12斤),查获涉案渔船25艘、车辆15台、渔具64副,清查非法销售野生鱼餐馆15家,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侦查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还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目前,陈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更不可参与、实施非法捕捞。群众发现涉嫌非法捕捞线索,可拨打农业公益服务咨询举报热线12316,也可拨打110、68813333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登陆重庆市公安局网站gaj.cq.gov.cn“有奖举报”专栏进行网上举报。

编辑: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