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会文在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题会上强调

扎实开展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报讯(记者 杨青)5月11日,区委书记于会文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开展以自建房为重点的全区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唐密,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徐志强,副区长李义奎参加会议。

于会文指出,房屋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区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年来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实抓细安全排查,紧盯各类重大风险,彻查隐患,及时整改,坚决防范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于会文强调,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迅速开展地毯式排查,对全区自建房开展网格化、专业化摸排,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筑基础信息、建设合规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合法性、安全隐患等情况,建立问题台账,科学评估鉴定房屋危险等级,确保不落一栋、不漏一户。要立查立改、分类整治。制定一栋一策方案,该搬离的立即搬离、该停用的立即停用、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封存的立即封存、该拆除的立即拆除,做到危房一律依法清空、整改一律依法到位、查处一律依法从严。要突出重点、限期整改。对具有生产、经营、存储、租住等功能的既有自建房和城镇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等人口密集区域,重点开展排查整治,限期整改,以点带面,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全区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严厉打击、形成威慑。对违法建设、违规改扩建房屋和不满足房屋安全要求违规经营等行为,要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对屡教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与其他领域安全整治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落实,高度关注危化、交通、在建工地、消防安全等领域的安全防范,着力抓薄弱、补短板、堵漏洞,防风险于未然。要压实责任、确保实效。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我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做好行业监管指导,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切实消除自建房安全监管盲区。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细化排查整治工作,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谁拥有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

会议通报了全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区相关部门和镇街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