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暖心举措融合进为民服务的行动里
——区民政局开展“救在身边”专项行动小记

本报记者 张泽美 通讯员 吴光霞 

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了解村民家庭情况

本报记者 张泽美 摄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帮助困难群众“解急困、救急难”,用心用情用力打造“救在身边”特色品牌,把一系列温暖民心的举措融合进为民服务的行动里,倾心倾力倾情解民困、纾民忧,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实地走访群众心里暖洋洋

“脱贫了,你们民政干部还经常来看我,真是太好了。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你们!”近日,洛碛镇宝华村低保户任晓明拉着区民政局帮扶干部的手感激地说。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党员干部多次来到困难群众家中,主动解答他们政策上的疑惑,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困难。走访中,党员干部对农村低收入人群开展摸排,防止脱保漏保,对城乡低保对象中实施近亲属备案的在保对象也逐一摸排,防止错保等情况。

目前,该局工作人员共走访慰问特殊困难群众14000余人,支出救助金440万余元。通过走访,已及时将符合特困条件的26名农村低保老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对反馈的重点人群名单中的80人进行初步摸排,有12人纳入低保,2人纳入特困等困难群体。

加强衔接急难救助暖人心

除实地走访外,区民政局党员干部还加强与市级、区级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开展一系列急难救助帮扶。与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等社会组织衔接,向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转介的5名困难群众、区红十字会转介的1名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困难的给予其他救助帮扶。

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与区残联、区红十字会等单位加强救助政策共享和救助人员信息共享,对急难型困难临时救助对象,指导镇街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对支出型困难临时救助对象,按照审核审批程序办理;对于特殊情况的救助对象,启动绿色通道,增强救助时效性。今年以来,对2户家庭实施了先行救助。

开展治理确保救助金发放到位

为确保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及时领到足额的社会救助金,区民政局在开展“救在身边”专项行动中,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督促镇街在“一卡通”专项治理等各项民生资金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2018年以来低保金发放台账进行梳理。同时,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的资金拨付比对系统,将镇街实际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银行打款明细回单)与审批花名册进行实时比对,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目前,全区有8435人享受低保,1-10月累计支出低保金4561.67万元;特困供养4405人,1-10月累计支出特困供养金3594.12万元,其中,护理补贴305.68万元;实施临时救助812人次564.25万元。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把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今后,我们将继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传递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惠民之政、利民之举。”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