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镇整合多方法律服务资源 “135”调处体系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记者 陆世玲 通讯员 张倩 

大湾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开展矛盾纠纷调解

本报记者 陆世玲 摄

近年来,大湾镇整合各方力量,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着力构建“135”调处体系,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把风险隐患化解在当地。

建立“1”个中心,让矛盾纠纷“有地找”

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大湾镇以综治中心为依托,整合所有服务资源,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纠纷调解室、信访接待室、心理咨询室、综合调度室、志愿服务岗等6个窗口,为来访群众提供接待引导、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让矛盾纠纷“有地找”。

同时,还建立完善矛盾纠纷信息平台,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登记、流转、处置以及分析研判,实现群众矛盾诉求只跑一地。

搭建“3”级平台,让矛盾纠纷“有人管”

近年来,大湾镇土地流转租金拖欠问题尤为突出,涉及1080户825余万元。

为此,该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整合律师、司法、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了15人专业调解队,对各村土地流转矛盾纠纷逐一化解,并委托律师对拖欠公司立案起诉。截至目前,共追回土地租金700余万元。

据介绍,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工作要求,大湾镇建立了镇、村、网格三级矛盾纠纷调解平台,配备调解员170人,聘请法律顾问13人。所有平台实行“首接责任制”,对一般或较大矛盾纠纷导入“125工作线”,即:能当天办理的在1日内办理,不能当天办理的在接访第2天安排专人与群众见面,5个工作日内化解矛盾纠纷或拿出答复意见。对重大矛盾纠纷导入“联调联动工作线”,由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召集有关部门、律师、“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员等进行会商研判、精准施策,合力化解。

拓展“5”种方法,让纠纷调处“有机制”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该镇注重创新工作办法,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纠纷真化解、“化症结”。

一是坚持来访登记,对来访群众实行“一事一表”登记在册,做到群众来访有人接待、有人处理、有人答复、有人回访。二是坚持包案办结。对每起纠纷都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员、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确保化解工作真正落地见效。三是坚持分析研判。每月召开一次矛盾调处工作分析会,根据各村居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情况等,分析矛盾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不断完善调处方案和防激化措施。四是坚持多元化解。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运用“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统筹协调部门、单位、专家等联合会商、靶向施策、精准化解。五是坚持关口前移。坚持“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强化源头预防,狠抓风险防控,促进纠纷关口把控、前端化解。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