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开启“云办理”模式
渝北公证处实现随时随地取证

“公证云”平台办理业务流程

本报记者 陆世玲 摄

本报讯(记 者 陆世玲 通讯员 胡志清)随着生日“云祝福”、节日“云聚会”模式深入人心,公证“云办理”模式也应运而生。日前,渝北公证处积极响应号召,运用“公证云”平台,实现“7×24h”随时随地取证,打破时空阻隔,直击知识产权保护痛点与难点,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职能,为个人及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保驾护航。

特色功能之一:网页取证

网页取证是一款针对静态网页进行证据保全的在线取证工具,通过实时截图固化网页内容并将其封存在公证处服务器上,形成具备公证效力的电子证据,证据一旦保存,后台无法更改,切实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当发生网络造谣、网络隐私窃取、网站镜像仿冒、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等情况时,网页取证可及时固定证据,轻松解决取证难题。

例如,甲发现自己公开发表在某财经网上“XXX合作”的文章被杨某某发表在某网站上,拟提起诉讼,甲的委托代理人通过在渝北公证处“公证云”平台实名注册账号,采取使用“网页取证”功能,对涉案文章内容进行保全,并向该处申请出具公证书。

该处在审查了当事人身份资料及利害关系资料后,登录公证处“公证云”后台,调取相关数据文件,进行解密并提取、下载、保存,经审查后出具了公证书,并将相关电子数据刻盘附于公证书后。最终,法院依据甲的委托代理人提交的证据及公证书,认定被诉侵权文章内容与案涉权利文章内容高度一致,构成侵权。

特色功能之二:见证实录

见证实录通过公证处服务器对PC端发生的动态行为进行实时录制并封存,第一时间记录客观事实,避免证据丢失,同时保障数据后台存储的安全性,为极易丢失的证据“上锁”。该功能主要适用于线上聊天实录、网络游戏操作、阅后即焚等不能或不宜通过静态网页取证的场景。

乙公司发现某购物网站某店铺未经许可售卖乙公司注册商标“XXX牌耳机”,为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乙公司通过在“公证云”平台实名注册账号,采取使用“见证实录”功能对相关购买过程进行了录像,并截取了部分影像画面,向渝北公证处申请出具公证书。

该处在审查了当事人身份资料及利害关系资料后,登录公证处“公证云”后台,调取相关数据文件,进行解密并提取、下载、保存,经审查后出具了公证书,并将相关电子数据刻盘附于公证书后。最终,法院依据乙公司提交的证据及公证书认定被告侵权事实,判决赔偿经济损失。

特色功能之三:“云证人”

针对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可抗力、害怕打击报复等原因而出现的“出庭难”问题,依托“公证云”APP,证人使用APP对证人证言进行录音录像,将视听资料存储于公证云后台,保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与不可篡改性,同时对证人进行人证比对,保证人证一致性。

邹某与钱某民间借贷纠纷审理过程中,证人钱某因疫情处于隔离状态无法出庭作证。经法庭许可,钱某利用“公证云”APP,依据提示自行操作,对其知晓的邹某与钱某民间借贷实际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并将该录音录像上传至“公证云”后台系统。公证机构审查相关材料后出具了公证书,钱某将公证书提交至人民法院,该证据顺利被人民法院采纳。

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创新源动力的基本保障,其角色和作用正不断彰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企业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未来,渝北公证处将继续立足证据专家角色定位,依托“公证+互联网”平台,双渠道入手,一方面联合监测机构、律所、取证团队、调解团队等机构,丰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内容,完善“一站式、全链条”知识产权公证法律服务;另一方面融入市场监管、司法、公安、法院等部门协同保护机制,优化构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调解仲裁全方位的知识产权维权保障体系,为个人与企业提供闭环式公证法律服务,努力打造公证生态圈,真正做到公证“好用、实用、快速用”。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