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风险隐患 保障环境安全
我区开展危险废物安全联合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先后前往重庆正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油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渝北工厂等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本报记者 蒋婧 摄

本报讯(记 者 蒋 婧)6月22日,我区开展危险废物安全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依法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的发生,确保危险废物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生态环境。

据悉,此次行动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等部门参与,共同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当天,执法人员先后前往重庆正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油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渝北工厂等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核查企业环评及台账记录中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和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检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规范情况等。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要发挥主体责任,确保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不非法转移倾倒;要及时处理危险废物,避免堆积量过大和长时间堆放,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义务,保证危险废物有序、合法地运输、转移和处理。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明确整治目标,聚焦重点领域、紧扣重点内容、注重协调联动,深入排查我区危废监管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水平。据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行动,面向全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企业,以及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工业企业。重点就是否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及备案制度、申报登记制度、源头分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及备案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场所及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开展与危险废物相关的业务培训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按照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要求,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等部门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安全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区危险废物安全。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