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会强调
严格落实“三个规定” 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本报讯(记 者 柯 雨)根据全国和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6月4日,渝北区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会,组织全区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三个规定”、签订公开承诺书,以上率下推动“三个规定”执行向纵深发展。

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指导组副组长、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于锋到会指导并作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题宣讲报告。区委书记唐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联铁、区政协主席彭建康、区委副书记邓孝明等全体在家区领导参会并带头签订《渝北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承诺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唐密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上,于锋以《执行“三个规定”让司法环境更美好》为题,围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重庆落实“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等,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阐述。强调党委党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纪委监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政法各单位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关键少数”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带头遵守“三个规定”,守住底线、不越过红线,带头支持执法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履行职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

会议强调,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中央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每一位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重要政治责任。要带头遵守规定。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核心要义、具体标准,主动接受监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要牢固法治思想。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教育引导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深刻领会“三个规定”精神实质,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要营造浓厚氛围。区教育整顿办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全区“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全力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为渝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区政法各单位部分干警,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聆听报告。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