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
到二〇二五年底,力争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本报讯(记 者 杨 青)近日,记者从区住房城乡建委获悉,我区出台了《渝北区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我区要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项目中倡导采用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到2025年底,力争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

装配式建筑是指把传统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现场作业工作转移到工厂进行,在工厂加工制作好建筑用构件和配件(如楼板、墙板、楼梯、阳台等),运输到建筑施工现场,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在现场装配安装而成的建筑。主要包括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建筑等,重庆市规定装配率不低于50%。

《方案》明确,全区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有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全区办公、商业、文教、科研等社会投资公共建筑和已建成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政府机关等100米范围内噪声敏感区域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计容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工业建筑应在供地方案中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且每年在建设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

《方案》提出,要着力推动试点示范,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等建设,统筹规划布局,落实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要推进建筑全装修,政府投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全部实施全装修,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同步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钢结构住宅必须同步进行装饰装修。鼓励在商品房开发项目推行全装修。要着力提升产业发展动能,大力实施“引进来”战略,围绕装配式建筑产业上下游产业链招大引强。要着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积极引导建筑行业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要着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努力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要着力推行EPC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投资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依法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企业。要着力提升质量监管水平,住房城乡建设、交通等主管部门应将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落实到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确保装配率满足相关规定。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