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启动安全与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
问题不解决不放松 隐患不消除不放手

本报讯(记 者 周新宇)5月20日,记者从“渝北区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区全面启动了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本次“百日行动”将持续到8月上旬,围绕风险隐患开展大排查、紧盯问题隐患开展大整治、扭住突出违法行为开展大执法。

我区把务实开展常态化、规范化风险隐患排查,作为事故防控和灾害防治工作的根本前提,切实解决“想不到、看不到”的问题。一是科学制定排查清单,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二是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的关键作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将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员工。三是统筹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汛前综合检查,要求各行业部门强化江河水库、城镇内涝、山洪灾害易发区以及涉水旅游景区隐患排查,加强既有和新生地质灾害点风险排查,加大重要时段和特殊气候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力度。

在开展紧盯问题隐患开展大整治方面,我区围绕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办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松、隐患不消除不放手。要求严格“五落实”:一是落实整治责任,健全隐患治理责任制,明确整治人、验收人;二是落实整治措施,分化细化具体整改任务;三是落实整治资金,将治理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确保隐患治理费用充足、资金到位;四是落实整治时限,根据隐患类别,明确治理时限;五是落实防范预案,科学合理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有效防范整治期间事故发生。同时,要求强化“三要求”:即对存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的企业和责任单位,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双重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单位整改责任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确保整改到位、及时销号;二是强化隐患整改技术支撑,有条件的企业单位要组建技术团队,强化整改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和监督。没有条件的要与专业技术机构签订协议、加强合作;三是突出重点灾害防治。坚持“谁管护谁经营谁负责”,水库、电站、堤防、铁路、公路、电力、通信以及水利工程、在建涉水工程、交通综合枢纽、山洪灾害易发区、林区等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经营管护对象的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明确相关灾害防治责任人,及时整治并上报灾害风险隐患。

为杜绝各类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我区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在重点高危行业领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同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指导作用,推进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治,提升执法检查成效。并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落实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对典型事故灾害案例实施挂牌督办。

对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法定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区将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从重”要求,按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有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在落实诚信管理、激励约束方面,将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公示一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