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坝庭审、增殖放流、巡视河道……
川渝联动宣传法治共护母亲河

image.png

区法院干警与川渝两地参加活动的政法机关干部共同开展增殖放流

image.png

法官现场庭审  本报记者 欧云霄 摄

本报讯(记 者 欧云霄)近日,渝北区人民法院干警来到合川区云门街道,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并在重庆市委政法委的组织下,与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共同开展增殖放流、巡视河道等活动,活动现场邀请了20余名平安志愿者参加体验,吸引了100余名群众观看旁听。

庭审前,区法院干警在合川区云门街道广场搭起普法宣传台,通过一块块保护野生动物展板,让群众对身边一些常见的保护动物有了更多了解。此外,干警们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野生动物保护手册、野生植物保护手册及民法典等普法资料,耐心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

上午10点,法官敲响法槌。2020年5月,何某身穿水裤,携带用电瓶、竹竿、鱼网组成的电捕鱼设备,来到南溪河楠竹院子河段捕鱼。在该河段处于禁渔期的情况下,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电鱼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后被当场查获。作案工具及5.45千克渔获物被依法扣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遂综合相关量刑情节,当庭宣判:被告人何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随后,在合川区嘉陵江云门码头的增殖放流点,渝北区法院环资庭庭长赵文芬宣读《生态环境修复令》,组织6名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适用缓刑的人员进行增殖放流。当天,渝北区法院干警还与川渝两地参加活动的政法机关干部共同增殖放流,共计向嘉陵江投放2万余尾鱼苗。

活动最后,渝北区法院干警与川渝两地参与活动的政法机关干部联合对嘉陵江河道进行巡视。巡河中,大家采用无人机巡查、现场水样检测等方式,对嘉陵江沿线水污染防治、渔业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等情况进行查看,并通过线上活动对非法捕捞工具进行了介绍。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