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普法方式 践行司法为民
区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增强群众获得感

本报记者 欧云霄

法院干警们前往两江环保司法林果木片区现场采摘“沃柑”

法官们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本报记者 欧云霄 摄


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心全意解民忧。连日来,渝北区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爱心扩大宣传环境保护效果,用耐心创新普法方式,用温心践行司法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以人民为中心的主旋律更高昂。

荒坡变果园

共享恢复性司法“果实”

橘子挂满枝头,司法果林的果子熟了!近期,“两江环保司法林果木片区”迎来了渝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官们,他们将采摘的绿色健康柑橘,送进了当地养老院和幼儿园。

两江环保司法林果木片区是渝北区人民法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的重要举措。该果木基地位于渝北区大盛镇东坡村大坡,是渝北区人民法院继“两江环保司法林”之后,设立的第二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

渝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陈果介绍,2018年前,司法果林的位置原是一片荒坡,经考察,发现这里位置开阔、空气质量好、土壤条件适宜栽种作物,决定在此建立“两江环保司法林果木片区”,并栽种具有经济价值的果树——“沃柑”。果苗购买经费和管护经费,均来自于环境资源犯罪的被告人自愿缴纳的相关生态修复费用。

负责果树管理的负责人介绍,司法果林里栽种的果树,都是晚熟品种,挂果从三月到六月。管理中,他们采取了科学的施肥、治虫,今年果子开始大面积挂果,果子绿色、健康,营养还很丰富。

经过三年多的栽种,该片区已成效初显,现已种植果树400余株,曾经的荒坡变为果林,收成的果实送往养老院等公益机构,不仅能够关怀、回馈社会,也进一步扩大宣传环境保护的效果。

江畔广场以案释法

群众旁听庭审学法

近日,区法院洛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命权案件,12岁花样少年不幸在长江溺亡,法槌在江畔的洛碛镇广场敲响。洛碛法庭、洛碛镇政府、洛碛派出所及当地学校联合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学生代表、群众代表等300余名旁听庭审。

2020年5月,9名十二三岁的少年结伴在洛碛镇长江河道里戏水游泳,其中一个孩子不幸溺水而亡。溺亡孩子家长将另外8名少年的监护人,以及学校方、水利部门等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庭审现场,争议的焦点主要围绕参与游泳少年的父母们是否尽到监护职责;事发时,同伴中是否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了受害者的溺水及死亡;学校是否尽到监管职责和安保义务。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肖锋结合《民法典》的相关内容,从关于未成年人的监护、关于“自甘风险”的法律规定、关于中小学校的管理职责和安保义务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普法宣传。

“以后不要私自随意约起游泳了。”“娃儿还是要多提醒,特别是节假日,千万要多留意。”“法官这个普法说得简单明了,一听就懂。”旁听群众纷纷对法官以案释法的普法方式竖起了大拇指。

深入企业走访调研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畅通与民营企业联系沟通渠道,更好地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是法院的职能之一。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渝北区法院还充分发挥法院职能,服务并保障民营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近日,渝北区法院法警大队全体干警来到重庆临沃百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了解企业需求和实际困难,持续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在走访过程中,法院干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听取企业发展规划,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与公司负责人就法院如何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推动企业持续向好发展进行交流。

座谈会上,干警们现场解答了他们提出的欠款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并针对企业提出的面临欠款难收这一实际问题,从三个方面提出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近年来,渝北区法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主动服务全区发展大局,积极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化解各类民商纠纷。下一步,渝北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打通司法精准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