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留岗红包”申报工作启动
企业可线上进行申领 最高可获30万元补贴

本报讯(记者 杨青)企业给员工发春节“留岗红包”,可享受最高30万元“一次性留工补贴”;见习基地给外地见习人员发放“留岗红包”,可享受每人300元的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近日,记者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获悉,从3月1日起,两类“留岗红包”补贴申报通道开启,渝北参保企业可线上线下进行申领了,补贴资金将在今年5月初集中发放。

一次性留工补贴对象为安排外地员工留渝过年并发放不低于300元“留岗红包”的本区各类企业。外地员工是指户籍为重庆市外的员工。补贴标准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工补贴,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申请条件有三个,具体为:一、2021年1月26日起至2月28日止,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外地员工未离开重庆;二、企业依法已为申请补贴的外地员工缴纳2021年1月、2月的重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三、企业已向留渝的外地员工发放不低于300元的“留岗红包”。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于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渝快办)、重庆人社公共服务网、重庆智能就业平台(重庆就业网)等线上渠道办理。

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对象为:安排外地见习人员留渝过年并发放不低于300元“留岗红包”的本区见习基地。见习基地申请补贴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2021年1月26日至2月28日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外地见习人员未离开重庆;二是申请补贴涉及的外地见习人员,需于2021年1月26日前已在“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完成就业见习协议书签订,见习期应包含2021年1月26日至2月28日,且此期间未终止见习;三是见习基地已通过见习专户向留渝过年的外地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300元的“留岗红包”,不得与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合并发放。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可于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向渝北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补贴。

编辑:官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