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本报讯(记 者 陆世玲)3月1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联铁主持召开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军、王充、唐丽华、裴林、刘章权出席会议。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赵荣华,副区长张广莉,区法院院长周轶和区检察院检察长戴萍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据了解,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水污染工作进行专题评议,形成了《关于对区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评议意见》,肯定了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印发整改落实方案,逐一对照、积极整改抓落实。目前,反馈的29项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8项,其余11项问题正在整改中;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社会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长江、嘉陵江出境断面水质达Ⅱ类,御临河御临镇国控断面水质达Ⅱ类,后河跳石市控断面水质达Ⅲ类,栋梁河金家院子断面水质由Ⅲ类提升至Ⅱ类、桥溪河锅底凼断面水质由V类提升至Ⅳ类,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城市水体全面消除黑臭,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水域功能和考核要求。

会议指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构建良好生态环境和美丽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继续抓好剩余11项具体问题整改,继续强化流域水质联防联控,强化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强化爱水护水宣传引导,切实保障我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渝北贡献力量。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草案)》《渝北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和审议有关人事任免等事项。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