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落实完成情况的报告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完成情况

渝北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创新,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制定了《重庆市渝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作战表。截止到目前,已全面完成了中央、市级、区级法治政府建设举措180项,其中按年度要求完成任务135项,完成并长期坚持任务45项;每年第一季度均按规定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渝北时报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多项创新举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群众满意度、政府公信力、营商法治环境不断提升。2019年10月顺利通过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区的“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督察,并获得高度肯定。目前,正在接受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总结评估和创建全市第一批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清行政许可事项717项,全部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自2016年以来,对应取消区级行政许可事项77项,承接市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32项,调整审批事项9项,取消区级证明事项4项,村(社区)证明事项35项,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01项。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三十一证合一”,优化“多证合一”证照办理流程,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推行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制度,简化企业一般注销程序,试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全面推进“四办”,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等业务流程再造,行政审批时限压缩率达81.1%。优化审批服务,建成了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部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理清了我区区级、镇街两级公共服务事项470项,行政权责清单4914项,并同步编制了实施清单;严格执行上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政府性基金清单15项、涉企保证金9项。

3.优化政府组织机构。机构改革后,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设置政府工作部门30个。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整合划转职责近70项,对25项交叉职责进行分工。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1+1+N”的社会信用体系架构,全力推动“信用渝北”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清理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主体规范名称,编制了监管清单854项,实施清单443项,25个单位抽查信息公示在信用中国(重庆)门户网站上,全区已实现随机抽查的部门、领域、事项3个100%目标,实现了全覆盖。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废止违反公平竞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修改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依法严惩涉企犯罪行为,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严格查封扣押冻结规范程序,杜绝超范围超时限超权限现象发生。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制定了《加大研发经费支出支持办法》等“1+1+1+N”制度体系,成立了渝北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目前,全区共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12.9万户。

6.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流程。2016年以来,我区政府采购服务的项目1473个,执行金额12.41亿元,占全区政府采购执行总额52.97亿元的23.4%。制定了《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1+3”文件,建立了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安排近1150余名专业律师到中心、入镇街、进村居,构建起“中心律师天天见”“镇街律师周三见”“村居律师月月见”的具有渝北特色的“律师三见”公共法律服务品牌。组织专业律师队伍全方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作出复工复产提示363条。2016年以来,法律援助实现应援优援援助各类案件8064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750.92万元,持续实现了法律援助“零”投诉。妥善处理对鉴定、律师等投诉500余件,未发生一件因处理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况。推进渝北公证处合作制顺利完成改革,于2019年12月31日举行了合作制公证机构揭牌仪式。

7.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损坏赔偿制度,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2019年试点以来,共对3名处级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促进了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支持配合市政府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分别在区仙桃数据谷公司、统景镇设立了立法联系点。进一步强化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在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核意见后,附《渝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议表》,明确了文件起草程序,要求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理清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资格主体69个,明确了专兼职人员,集中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审查能力。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统一报备格式即“四统一”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须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须均通过本单位法制科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机制,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须经区政府常务会或全体会议审定,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须经单位行政办公会审定,报备率及审查率均达100%。

3.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健全。每年清查1次各单位发文目录,不定期对著名商标、军民融合、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生态保护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2016年以来,共分9批废止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90件,宣布失效2件,有效期届满继续施行7件,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79件,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54件,对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全区共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35件,全部予以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依法决策机制健全。构建了《渝北区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10余个“1+X”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明确了四大类24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了向区人大报告、区政协协商等范围及决策程序。

2.公众参与。实行决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重大民生实事、公告通告均按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扩大群众有序参与。

3.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提高专家论证质量,规划建设、应急管理、交通、财政等相关领域建立了专家库,按规定执行有关事项专家论证和听证;同时,坚持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在重大决策事项及涉法事务中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尊重专家咨询意见。强化风险评估,全区组建了89人风险评估专家库,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实行了专业化风险评估管理,制定了完备的程序规定,确保环环相扣。

4.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创新“三审四议”制度,2017年以来,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坚持议题单位法律顾问、区政府法律顾问、区司法局各有侧重、统筹把握的“三重合法性”审查制度,无1件出现合法性问题。重大行政决策实现区政府常务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协主席会议、区委常委会四议把关,通过后方可执行落实,法律顾问参与率、合法性审查率和集体讨论率均达100%。2016年以来,共审查文件、协议、常务会议题等3304件。

5.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每两周跟踪通报决策事项,不定期根据相关建议,委托社会组织对涉及征地、环境保护等方面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后评估,完善了决策事项一策一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推进了生态环境保护等10个领域综合执法,区级组建了10支综合执法队伍;推进镇街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建立了22个综合执法办(大队)及人员,理清了镇街自有执法权23项和68项委托执法事项;区委全面依法治区执法协调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通知》,建立了公安、城管、街道执法人员固定坐班制度,充分赋予了街道对区级派出机构的执法调度权。授权机场管理机构统一行使工商、市容、环保、建设、规划等相关领域的执法。制定了《渝北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对镇街、机场、应急局等发生行政执法争议进行协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对“两法衔接”平台的运用,实现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2016年以来,共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700余件。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渝北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区级和镇街两级行政执法机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计划、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探索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机制,全区共有法制审核人员260人,配备2764台执法记录仪。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积极清理离职、退休、转岗的执法人员,换发行政执法证件。2016年以来,及时清理更换行政执法证件500余个,全区目前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300余名,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覆盖网络培训考试。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对罚没收入与支出完全脱钩,切实杜绝“以收定支”的现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且每年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确。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内设执法工作机构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承担的执法责任。探索了一套全覆盖求实效的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监督”机制。事前监督重能力,研发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考试系统,建立全时空专业化的业务培训平台,并运用人脸识别技术,有效解决了内容的专业性和地域性、形式的拘束性、结果运用等问题。事中监督重细节,创设行政执法社会评议制度,在执法调查结束之后、执法决定作出之前,引入社会公众对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评议,在合法性基础上,着重考虑合情合理性,力求情理法兼容,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2019年7月施行以来,已评议47件,大大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也更加突出。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运用社会力量监督执法,聘请了10位监督员。通过群众反映、主动走访、参与执法等形式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发现一个盯紧一个,督促解决。事后监督重整改,创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制度,以区政府的名义发给执法机关,累计发出12份,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全国率先创建抓早抓小问题发现及处置机制,建设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管理系统,探索建立了政治生态评价标准,实现了对权力的精准监督。按时保质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全区行政诉讼败诉率连续多年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及时办理司法建议及检察建议,办复率达100%。认真执行向本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上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渝北时报全文公开。

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主要领导及副职领导定期进行交流,重要单位内部科室建立了负责人交流轮岗制度。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国有资产监管上建立了分类逐层审批国有资产制度,在政府投资及公共工程建设上建立招投标联席会制度,在公共资源转让上建立多部门沟通协商逐级审批制度,推动了内部权力制约落到实处。加强审计监督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自2016年以来,共计完成审计(调查)项目820个,查出问题资金2826883万元,其中,违规金额22304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603404万元。提出审计意见1986条,整改资金674725万元,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各类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途径全部纳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统一管理。截止目前,我区尚未出现过新闻媒体曝光的严重违法行政问题。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了《关于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及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完善了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2016年以来,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万余条,共受理群众向区政府提起的依申请公开697件,答复率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健全运行重大涉稳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周研判机制及特殊敏感时期日研判机制。截至目前,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未发生在区或到市、进京大规模非法聚集事件。按照“3221”要求配备了专职人民调解员,2016年以来,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76284件,成功调处75538件,调解成功率达99.02%。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整合34个区级部门及22个镇街复议职责,制定了《行政复议听证规则》《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细则》,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统一使用全国复议工作平台,全面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2016年以来,共办理全区行政复议案件406件,其中区政府为复议机关办理案件227件,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08件,全区其他具有复议权限单位共办理行政复议71件。为进一步提升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印发《重庆市渝北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渝北府办〔2020〕57号),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每季度不得为零(本季度没有开庭审理案件的除外),年均出庭应诉率不得低于50%。2016年以来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含一审、二审)929件,以部门、镇街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含一审、二审)1022件,区政府、部门、镇街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7.1%,行政案件败诉率3.4%。

3.完善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办理,在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受理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2017年以来,行政调解组织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36837件,成功调解32284件,成功率为87.64%,持续保持零投诉。

4.加强劳动争议仲裁。不断提升劳动仲裁办案效能,积极加强裁审衔接,大力推行“流动仲裁”。2016年以来,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996件,已结案件14284件,结案率95%,其中调解(含撤回)结案9206件,调(撤)率为64%。

5.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依法信访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全面落实推进诉访分离制度,提高了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实效。2016年以来,接到群众来信来访7679件次、15027人次,受理网上信访事项5912件次,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99.95%,满意率为99.93%,无一起因来信来访受理办理不当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

6.强化法治宣传。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企业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大局普法行”“民法典宣传”“民法典进场镇、进企业、进校园、进小区”等主题法治宣传16600多场(次)。“渝北普法”微信公众号持续更新140期。编写《E同学法》栏目1240多条,通过渝北手机报发送了25.7万手机用户。成立“渝北区关工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团宣讲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渝北区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区称号,区司法局被评为重庆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我区选送的动漫《商品侵权该找谁》《保护非法捕猎》和微视频《依靠》在全国、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中荣获优秀奖。深入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区政府常务会、区政法系统等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开展民法典专题讲解,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民法典现场培训、网络培训,并依托办展办会、执法检查,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印制民法典挂图3600张、《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漫画册15000份,购买《民法典》单行本2000多册。充分运用《渝北时报》、渝北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手机短信、LED屏等各种媒体和终端,以图文、漫画、案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呈现民法典知识,以通俗易通的方式普及民法典。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四川省、重庆市联合举办的“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网络知识竞赛,我区在竞赛中参与人数列全市首位。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民法典宣传中的作用,组织区内律师事务所开展宣讲《民法典》微课比赛,组织义务法律顾问律师、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公证服务团等100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十进”(进镇街、进社区、进乡村、进小区、进商会、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进养老院)为载体,开展1000场民法典宣讲活动。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把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优先注重选拔法治观念强、法治素养高和依法办事能力强的优秀干部。2016年以来,提拔重用政法岗位干部35名。

2.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坚持“当领导干部先过法治关”,每年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20%以上的比例随机闭卷抽考法治知识。2016年以来,组织1739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全区28200多名干部、31名市管领导干部和823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网络考试和抽考,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中的表率作用。

3.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不依法行政、懒政怠政等现象的监督和问责力度,促使领导干部在法律的框架内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2016年以来,1100余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线上线下旁听法院庭审并撰写心得体会。

(八)加强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建设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庆市渝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照《重庆市渝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年度任务及长期坚持任务,印发年度任务要点,建立了工作台账,按要求报告并公布了本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年度报告。全市率先在区政府常务会上专题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区委常委会上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2.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要工作纳入督察范围。2019年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的全面依法治国专题调研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的暗访督察工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工作,并获得中央依法治国办领导的高度肯定。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对31个区级重点单位和22个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督察指导。

3.完善了全面依法治区考核标准。每年制定年度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工作指引,进行精细化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部门及镇街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被市委依法治市办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三个候选区之一,参加了全国评选,并在2019年12月接受了中央依法治国办专家组实地评估。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标对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落实工作任务,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环节,不断推动全区法治建设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先后召开3次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区委常委会、区委中心组及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渝北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任务责任清单》,明确34项工作任务,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二)抓好统筹协调,确保整体推进。2017年3月,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明确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每年开展1次专项督察,听取1次专题汇报,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等要求。2019年9月,出台《渝北区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责任清单》,明确区委书记牵头落实17项、区政府区长牵头落实13项推进法治建设主要职责,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规定》任务,以任务责任清单形式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履行法治建设中的职责任务。

(三)抓住“关键少数”,发挥示范效应。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019年11月,区委书记带头认真准备并参加法治理论知识集中抽考,到区法院参与案件审理旁听,带动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计289人参加法治理论知识集中抽考和到法院旁听。区长就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在年度考核总结述职报告中专章阐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在2019年度考核总结述职和民主测评会中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专项述职,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述法。

(四)抓督察整改,推动工作落地。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每年开展法治建设督促检查。如2019年9月,在辖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对31个区级重点单位和22个镇街法治政府建设进行督察,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部门通报督促整改。11月,对58个区级重点单位和22个镇街落实《规定》开展1次书面督察,12月,对没有按时完成自查情况的单位进行了工作整改提醒,对7个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在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区考核中予以扣分。2020年5月20日,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述职,区委书记亲自点评,压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

(五)抓严格考核,形成工作态势。坚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将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履职情况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标准。每年制定《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实施细则》,把贯彻落实《规定》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区考核。结合全市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度考核述职试点工作,严格对照《规定》,科学设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测评评分表,并从严控制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级人数比例,完成2019年度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将作为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和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区严格按照中央、市级要求基本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初步建成了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但在各项工作深度推进、创新开展,全面服务渝北区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有待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完善、权力监督协同作用发挥有待整合、法治思维和能力运用还有待提升。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谋划好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标对表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全力抓好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编制,制定好渝北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书”“施工图”,到2025年将我区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渝北。

(一)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力推动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健全部门、区域协调配合机制,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等。全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推进简政放权力度,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川渝两地法律服务行业一体化发展,贯彻落实《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行动方案(2020-2023年)》。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和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探索信息化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

(三)健全完善政府行政决策程序体系。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落实。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推进行政决策督察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区级部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创新,推动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落实。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深化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企业行政检查和处罚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非强制执法,完善健全两级普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风险治理法治体系,切实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各类应急举措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健全社会应急力量登记审查、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六)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体系。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建立“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工作机制和行政复议决定执行的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工作。

(七)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委和政府监督体系统筹谋划,推动各项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持续推进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和行政执法社会评议制度。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

(八)健全完善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加强政务信息联同共享整合,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督执法,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加快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

(九)加强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保障有力。全面贯彻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