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网遇“富二代” 掉进“网恋”陷阱还被“借”四万元

    区法院法官提醒:网恋需谨慎,要警惕频繁、大额的经济往来,不要轻信对方“甜言蜜语”,要树立风险意识、证据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爱情陷阱” 制图 熊国艳

本报讯(记 者 欧云霄)女主播直播过程中结识“富二代”,两人迅速坠入爱河,期间女主播两次通过微信转给“富二代”4万元,分手后能要回吗?近日,渝北区法院龙兴审判站审结这起民间借贷纠纷,认定双方借款关系成立,判决被告偿还借款。

原告刘某系某网络直播平台女主播。2019年初,被告谭某经常出入其直播间,且出手阔绰,常通过直播平台向刘某赠送礼物。一来二往,双方逐渐由线上互动发展为线下约会,谭某称其父在广东“搞开发”,并请求刘某做他的女朋友,刘某表示同意。此后,刘某为与谭某保持恋爱关系,多次飞往广东与其见面。2019年12月,谭某称其需要给工人发工资,资金短缺向刘某借款3万元。2020年2月,谭某又称其急需资金周转向刘某借款1万元。2020年3月,刘某在谭某的微信朋友圈中发现其与另一名女子举止亲昵,遂质问谭某该女子身份,谭某起初含糊其辞,后在刘某的一再追问之下,承认该女子是其父母介绍的女朋友,二人正在交往。刘某闻言大怒,当即表示与谭某分手,并要求谭某偿还其借款4万元。此后半年间,刘某多次通过微信向谭某催收借款,谭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刘某遂将其告上法庭。

因谭某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该案。由于借款发生于原、被告“耍朋友”期间,故谭某并未给刘某出具借条,但通过刘某举示的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结合刘某微信转账依据来看,足以认定双方借款关系成立,法院遂判决谭某偿还借款。

去年以来,渝北法院审结的此类恋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多有以下几个共同特征:当事人多为25周岁以下的青年,多数通过社交平台、直播平台、网络手游等手机APP相识并发展为情侣;绝大部分的经济往来缺乏书面依据;多数通过网络转账,如审结的另一起朱某与廖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借款金额高达120万元,大部分是通过微信及支付宝支付;借款发生后,借款人长期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甚至更换手机号码或将出借人微信“拉黑”,导致双方恋爱关系破裂并引发诉讼。

法官表示,随着智能手机和4G、5G网络普及,移动客户端的社交平台、直播平台、网络手游等APP发展迅猛,成为青年人交友的主要渠道之一,“长得帅”“聊得来”“送礼物”“打游戏”等外在条件及共同的兴趣爱好快速拉近彼此距离,促成情侣关系。但同时,由于双方不存在共通的社会基础及亲朋圈子,网恋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所谓“知人知面难知心”,如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发现,当事人已“耍朋友”长达数月,女方竟连男方的真实姓名都不知晓。为此,法官提醒:网恋需谨慎,要警惕频繁、大额的经济往来,尤其注意对方以各种名目提出的资金需求,不要轻信对方“甜言蜜语”,树立风险意识、证据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