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悦来街道分获
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称号

本报讯(记 者 蒋 婧 通讯员 刘姝妤)记者从区机关事务中心获悉,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名单的通知》,区人民法院、悦来街道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和复核等环节,分别荣获国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据区机关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9年8月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区始终坚持以“创建能效领跑者、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主线开展工作,多次召开创建单位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并严格对照评建指标体系和创建单位实际,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稳步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区人民法院、悦来街道两个创建单位全力配合,落实相关措施,合力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在节能改造环节中,区人民法院创新采用设备托管和节能效益分享的混合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悦来街道聘请节能服务专业公司有序推进创建工作,量身定制改造措施。同时,两个创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对中央空调机组、电梯、照明插座、节水器具、厨房灶具、食堂油烟净化设备、围护结构等实施综合节能改造;安装充电桩、使用新能源汽车,建成能耗监测系统、开展水平衡测试等。

两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积极营造节能宣传氛围,定期组织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节能管理人员和干部职工低碳环保节约能源资源意识。同时,根据创建评价标准,逐条细化、规范相关创建工作,形成了节能目标完成、能源利用效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等8个方面近90项指标。由于创建工作做得扎实、申报材料详实充分,区人民法院、悦来街道最终以高分通过了国家评价验收。

区机关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中心将以此为契机,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持续重视节能降耗,通过示范单位创建,引导和促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营造绿色低碳氛围,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