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勇担当铸就“反黑先锋”
——记区公安分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胡洋

本报记者 王彦雪

“反黑先锋”胡洋  本报记者 王彦雪 摄

从警16年,一直奋战在案侦一线,为守护平安渝北,履职尽责,以除恶务尽为己任,以扫除人间阴霾为毕生追求,勇于担当,甘于奉献,谱写了一曲曲扫黑除恶的英雄赞歌,他就是渝北区公安分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胡洋。

2004年从警至今,胡洋参与侦破400余起重特大案件,从事有组织犯罪侦查工作以来,他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五次,嘉奖四次,2018年获评“渝北公安十佳青年”,前不久更是作为渝北公安代表,入围第二届“最美人物·渝警楷模”推选宣传活动。

惩奸除恶的从警初心

胡洋是刑侦民警出身,接触到有组织犯罪侦查,源于2012年接办的一起案件。

那是一起引诱组织未成年少女卖淫案件。当时,嫌疑人蒋某一伙引诱十余名未成年少女,通过殴打、威胁、拍摄不雅照片等方式控制她们,强迫她们卖淫为犯罪团伙赚取钱财。

胡洋还记得自己看到一张张受害女孩照片的心情:“那些妹儿真的好可惜,在花儿一样的年纪就遭受到这样的事情,对他们今后的人生不知会造成怎样的影响。”接到案件后,胡洋下定决心,一定要将罪犯绳之以法,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该案件前后侦查花费3个月时间,在侦查结束后,胡洋前往河南驻马店,将以蒋某为首的组织卖淫团伙一网打尽,并将十多名受害少女悉数解救。“破了这个案子,我心里踏实多了,如果让他们继续逍遥法外,不知道还有多少女孩要惨遭他们毒手,这个案件告破后,我也松了一口气。”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胡洋这样说道。

正是源于他在此起案件中的优异表现,2014年10月,胡洋被调入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工作,正式开始了自己的扫黑生涯。

忠勇担当的反黑先锋

进入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后,胡洋更是忠勇担当,几次危机关头、奋勇上前,用行动诠释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

2016年6月,胡洋和同事在空港设伏抓捕一名涉黑贩毒人员,为了抓捕这名嫌疑人,胡洋和同事在现场蹲守了数个小时。抓捕目标出现时,由于现场人流密集,胡洋决定和同事们一起上前抓捕犯罪嫌疑人。嫌疑人似乎也察觉到了气氛不对,突然间开始仓惶逃窜,胡洋见状立即驱车追上将其逼停,迅速抓捕。

嫌疑人被控制后,胡洋从他身上搜出一把已经上膛的仿54式手枪。“我当时并不害怕自己被击中,主要是担心周围有这么多的群众,如果不迅速将其抓捕,周围的群众可能会有危险”。直到今天,谈到那次抓捕,胡洋还是有点后怕。

在胡洋看来,自己接触的都属于有组织犯罪,性质恶劣,如果任其发展,将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案件的成功告破,坚定了胡洋身为警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更加坚定了他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决心。

勇往直前的渝警楷模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正式启动,此时的胡洋已经是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的大队长,他身上的担子更重了,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促使他更积极投身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以行动回应群众期盼。

2018年初,区公安分局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称在G65高速公路渝北区收费站,有五六名手持棍棒的男子将一辆轿车团团围住,砸破车窗将车内男子强行拖下后带走。

接警后,胡洋迅速带领专案民警展开侦办。经过初步侦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有组织暴力讨债案件,属于国家明确打击的10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于是,渝北公安迅速启动扫黑除恶专案机制,胡洋带领专案组20多名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踪迹,除了在第一时间解救受害人,还在调查中发现,该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经营了一家公司,对外打着“企业咨询”的幌子,实际进行的是违法讨债的犯罪活动,参与过多起暴力讨债案件。

由于案发在人流聚集处,加之犯罪嫌疑人的手段极端暴力,不少目击证人甚至连受害人都害怕被报复,不敢出面指证,给案件的侦办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既然证人指证存在困难,那仅凭物证能不能实现定案?凭着坚定的信念,胡洋带领着同事们一头“扎”进了收集案件物证中。

胡洋在侦查中发现,该犯罪团伙涉及受害人多、银行的交易数量多达上万条,要将其成功定罪,就必须将其内部架构、交易记录等证据梳理清楚。为此,以胡洋为组长的专案组挑灯夜战,开始对这一涉黑犯罪团伙的银行流水数据进行一一比对,将其固化为证据。经过近半年的侦查,成功梳理出犯罪团伙内部架构,一举将由彭某组织、领导的有19名犯罪嫌疑人的团伙全部抓获归案,成功打掉这个涉黑团伙。

此案只是胡洋负责侦办的众多特大有组织犯罪案件中的一起。成为专职扫黑民警以来,胡洋侦破案件数百件,成为了区公安分局守护人民群众安全的一柄利剑。从事有组织犯罪侦查这么多年来,胡洋说,最放松的时候就是结案的时候:“当一件案子成功移送检察院审查、成功起诉之后,心里是最舒服的。因为群众信任我们,在我们这里报案,把案子破了,就是回应了群众的期盼,这是很有成就感的事。”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