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普法“大合唱”浸润百姓心田
我区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取得实效

本报记者 陆世玲 通讯员 易桑宇

执法人员在向经营户普法

本报记者 陆世玲 摄

日前,记者从区司法局获悉,“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区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目标,以打造普法特色品牌为抓手,着力建立制度框架、创新载体抓手、加强监督检查三举措,全面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建立制度框架体系化推进

2017年,渝北区被全国普法办确定为6个全国“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之一,承担了探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任务。

同年,我区出台了涵盖300多部重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渝北区普法重点任务目录》,把90个区级单位明确为普法责任主体,科学划分每个责任单位的普法职责和普法范围,打破了过去司法局“一家独唱”的旧格局,形成了“一方搭台、多方参与”的新体系。

2018年,我区又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国家机关开展普法工作的职责任务和路径方法,各级开展普法工作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今年,我区根据机构改革及时调整普法责任单位,印发《重庆市渝北区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力举措和配套制度,对于推进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载体抓手常态化落实

2017年,区普法办印发了《关于推行普法工作项目化管理的通知》,将普法工作项目作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抓手,在全市率先以“立项”的方式对全区各单位开展普法项目化管理,将普法工作具体化、目标化。依托智库资源,组织多名专家、学者、专业人士进行评审,目前已从85个单位申报的86个项目中层层筛选了23个项目,按“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要求,深化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

此前,我区还印发了《渝北区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起典型案例编辑发布、办案过程“法律告知”、以案释法宣讲等制度,将普法根植于日常执法工作中。建立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和普法“1+1”制度,广泛开展了巡回法庭、直播庭审、“庭审进街镇”“法官在社区”“渝北检察·莎姐护蕾行动”“义务法律顾问进村居”等活动,推动区内执法司法部门将执法司法主体责任与普法主体责任有机结合。

与此同时,我区还不断强化平台建设拓宽普法渠道。区普法办为律师“以案释法”搭建了平台阵地,各单位通过举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国家安全知识、“千万市民学宪法”等内容的知识竞赛,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玫瑰之约·送法进万家”等活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北叔警务课堂”“百日宣传”等形式,组织法律服务团、宣讲团,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法治宣传2000多场(次),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普法合力,提升普法实效。

严格检查考评规范化运行

为狠抓“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我区探索考核评价机制,草拟了《渝北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考核测评方案》,围绕系统内普法、执法过程中普法、项目化普法、以案释法普法、日常普法工作等5个方面实施考核,力争在考核方式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对探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路径方法作出了原创性的贡献,确保普法工作更加规范。

从2015年起,探索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制,每年开展1次全民法治宣传普及率第三方测评,推动考评指标由定性指标向定量指标的转化,增强考评的客观性,有效激发了普法责任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从2015年的58.2%提高到2019年的90.17%,市委改革办、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充分肯定了渝北区创新考评机制的成绩,逐步向全市各区县推广,真正让普法“大合唱”浸润百姓心田。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