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出台实施方案 5部门合力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本报讯(记 者 杨 青)近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该局与区财政局、卫健委、扶贫办、残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开展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的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合力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确保贫困重度残疾人能够精准脱贫。

《方案》指出,要把16周岁以上、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的城乡低保对象或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一、二级残疾人纳入照护范围。此外,对于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入住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贫困重度残疾人,要依托各镇街辖区内有条件的敬老院和能够提供集中照护服务的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为其提供集中照护服务,通过走访、评估,确保集中照护对象的精准,同时与自愿入住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签订照护服务协议;对于符合条件但无意愿入住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贫困重度残疾人,要组织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属为其提供居家服务,经各镇街审核、审批同意后补助残疾对象每人每月100元,该残疾对象原有享受的相关政策不变。

《方案》要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镇街的统筹指导;扶贫部门指导镇街精准比对筛查建档立卡人员;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残疾人照护资金统筹、预算、拨付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积极督促和指导医疗机构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优质医疗和康复服务;残联要严格残疾人证审核、发放管理,指导镇街对残疾人进行摸排、统计、核实等相关工作。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