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文明出行 交巡警与你同在
我区印发《关于限制三轮车通行的通告》
9月10日起,新牌坊片区将限制三轮车通行

本报讯(记 者 陆世玲 通讯员 王成志)日前,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联合印发《关于限制三轮车通行的通告》。记者从该《通告》获悉,为切实整治城市乱象,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规范渝北区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营运秩序,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9月10日起,我区新牌坊片区部分路段将限制三轮车通行。

据了解,限行区域三轮车限行时段为每日07:00-24:00;限行车辆为使用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三轮车辆;限行区域为龙华大道、新南路、新溉大道、金山路、红锦大道、锦龙支路合围道路及该区域范围内道路。(具体限行情况以道路实际设置禁令标志为准。)

针对特殊车辆的管理,将采取以下方式:残疾人专用三轮车依照市残联统一的残疾人车辆专用标识和驾驶人残疾证允许通行;快递业三轮车:依照邮政管理部门统一核发的快递专用标识,具备车辆牌证、车辆保险的允许通行。

《通告》指出,对本通告限行区域内相关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