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1+3+N”工作管控机制 我区明月山林长制试点成效初显

我区明月山林长制试点成效初显,御临河沿线水清岸绿,风光秀美

本报记者 蒋婧 供图

本报讯(记 者 蒋 婧 通讯员 任 艳)记者近日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获悉,去年以来,按照市、区林长制试点部署,该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双十万工程”、违建治理、生态修复等为重点,推进明月山林长制试点工作走深落实取得成效。

制度化保障。我区全面建立区、镇街、村三级林长制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林长工作职责,推行“1+3+N”工作管控机制。其中,专门成立了区明月山林长办,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开展工作,制定《渝北区明月山林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

项目化推进。在试点工作中,区明月山林长办圆满完成明月山本底调查,并结合“双十万工程”建设的契机,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工作。完成明月山(渝北段)生态造林966.6667公顷,经果林780公顷,明月山区域矿山治理修复已被纳入全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范围统筹推进。目前,该区域治理修复初见成效,预计减少建设用地28.4436公顷,新增耕地6.6842公顷,新增林地15.4859公顷,既消除安全隐患,恢复生态环境,又提高土地利用率。此外,在此项工作中,区明月山林长办还有序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松材线虫除治工作,全面完成除治工作。

台账化管理。区明月山林长办加强三级林长巡查,通过“1+N”模式建立完善我区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台账,对每一个违法违规问题做到“一问题一方案一班子一推进”,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

常态化宣传。区明月山林长办还分类分层开展明月山林长制试点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林长制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治林、护林、管林的浓厚氛围。

据区明月山林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办将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双十万工程”、国土绿化提升、违法建设综合整治、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系统修复;进一步强化山林资源监管,完善三级林长巡查制度,严格林地、森林、湿地红线管控,扎实开展“四乱”整治,严厉打击林区违法违规现象,强化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共建、共管、共享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渝北做出积极贡献。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