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8次会议
评议区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

本报讯(记 者 陆世玲)8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联铁主持召开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军、王充、唐丽华、裴林、刘章权出席会议。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赵荣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廖红军,副区长马成全,区法院院长周轶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新增征收项目的报告、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区级决算、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0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区级预算调整方案、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评议了区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等。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与会人员分组审议了各项人事任免事项、报告、决议(草案)等。随后举行了会中主任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新增征收项目的决议(草案)等事项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李联铁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指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把评议水污染防治工作与修订《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工作同步开展,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法律支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补齐明显短板,切实增强工作实效。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评议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让绿色成为发展底色,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会议强调,按照评议工作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分3个组开展了深入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最终形成“调研报告+基本情况一览表+问题清单”的调研成果,基本摸清了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底数,形成了问题清单。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评议意见,结合问题清单,认真梳理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举一反三、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逐个销号,积极推动整改工作,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果,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增强全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