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疏忽监管 幼童独自横穿公路被撞
区交巡警提示:暑期儿童交通安全千万要重视

本报讯(记 者 陆世玲 通讯员 王成志)2020暑假来了,又到了孩子们撒欢的日子,但暑期也是儿童交通事故高发的时段,由于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还未形成,危险认知、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再加上一些监护人疏于看管、车辆物理盲区等因素,都是儿童出行安全的严重威胁。近日,渝北区就发生一起一名5岁幼童因监护人监管不到位,独自横穿公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近日,区交巡警接到报警称,辖区梅麻公路石翔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民警立即联系120并迅速赶往现场。

在现场,一名男性驾驶员站在一辆摩托车旁边,而一名女子正怀抱着一名脚踝受伤的小女孩,民警立即协助120医护人员将受伤女孩送往医院治疗,并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经查,该受伤女孩叫琳琳(化名),今年5岁,事发当天下午,琳琳的母亲李女士受邻居委托,帮忙照看其他3名小孩时,琳琳便趁李女士不注意,独自横穿公路,跑向路对面去玩。就在琳琳横穿公路时,一辆摩托车沿梅麻路石船往麻柳方向行驶而来,由于摩托车驾驶员游某视线被一辆越野车挡住,摩托车与越野车会车时,擦挂了独自横穿公路的琳琳,导致琳琳脚踝受伤。

民警对摩托车驾驶员游某和琳琳母亲李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因此次事故被撞的伤者属于学龄前儿童,其监护人李女士在此次事故中未尽到监护义务,导致琳琳在公路上横穿,应当承担事故的部分责任,而摩托车驾驶员忽视观察,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原因,所以此次事故双方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摩托车驾驶员游某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琳琳监护人李女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同时,事故造成琳琳的医疗费共计5000元,由游某和李女士共同承担。

交巡警提醒:

广大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让孩子认识和了解各种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信号,同时不要让孩子独自在马路上玩耍、戴耳机走路,更不能玩手机走路,避免发生事故;同时,作为驾驶员,应注意路边及车辆周围的儿童,在通过路口、房屋时提前减速慢行,确保安全方可通行。

交巡警还提醒,暑期到来,希望家长(监护人)要关注儿童交通安全关键细节,加强儿童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养成,增强儿童交通安全意识,守护儿童出行平安。以下安全提示千万要记牢:过马路时不要突然横穿猛跑、忽然加速或中途折返;不要从路侧停放的车辆中间或后方横穿马路;不要在小区道路、停车场、路侧停车区域玩耍逗留;乘车时头、手或身体其他部位不要伸出窗外;家长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家长不要让孩子坐在自行车车筐中;过马路时不要放任孩子随意跑动。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