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 建立平台 创新服务 严格考核
渝北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本报讯(记 者 王彦雪)日前,记者从区司法局获悉,近年来,该局从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三级平台、创新服务方式、严格考核表彰四个方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近年来,我区陆续出台了《渝北区义务法律顾问进村居实施办法》(渝北法建〔2013〕1号),《渝北区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渝北府办〔2018〕79号)“1+3”文件,并对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具体工作模式、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实施村(居)义务法律顾问制度,依托“民主法治村(居)”创建等载体,深入开展村(居)事务“法律体检”,完善乡规民约等社会自治规则,帮助群众解决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在建立三级平台上,目前我区已经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建立了中心、工作站、工作室三级平台体系。设立了1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2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63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创设了“中心律师天天见”“镇街律师周三见”“村居律师月月见”的“律师三见”服务品牌,义务法律顾问律师定期、定时到镇街、村(居)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矛盾纠纷调解、村居法治事务处等服务活动;实行群众“点单”、律师“下厨”服务机制,每年年初律师与镇街、村(居)干部协商明确全年公共法律服务计划,并根据群众实际需要调整,确保服务精准、高效。

在创新服务方式上,指导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微信群。街道法律服务微信群由司法所负责统筹安排各项事务,定期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发送普法宣传动态;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由社区综治专干负责,及时收集居民所需解决的问题,每月将社区公共法律工作在群里向居民公布;村(社区)微信群成员包含社区民警、义务法律顾问、社区干部、法律志愿者等人员,可以在微信群中实时开展法律服务,将微信群作为“网络法律服务延伸窗口”;各社区网格员、小区业委会委员以及其他群众代表也参与其中,群众可以通过微信群反映问题,或者预约法律服务,形成“社情民意反映平台”。同时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会定期发布法律热点问题开展微讨论、微课堂,通过群众互相推送、邀请进群、不断渗透式宣传,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落实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今年5月,我区启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就是以各司法所为主体,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宣传推广公共法律体系三级实体平台、12348法律热线、12348重庆法网,让广大群众知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服务项目,熟练掌握寻求法律服务的多种渠道和操作方法,扩大社会影响面,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使用率和满意率。

在严格表彰方面,我区制定了渝北区公共法律服务考核办法与考核明细表,细化考核措施与考核标准。每年年终由村居干部打分、司法所核实,对义务法律顾问律师全年工作进行评价;在年度法律服务工作会上,将根据考核结果对上一年得分高的律师事务所和义务法律顾问律师进行表彰,并在各项评先评优活动、推荐参政议政工作中优先考虑,以充分调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