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救助方式和补助标准都在这儿!

本报讯(记 者 柯 雨)近日,渝北区结合本区实际建立起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使残疾儿童家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哪些属于救助对象?补助方式和标准是什么?如何申请救助?你想了解的都在这里!

部分项目救助对象年龄放宽至16岁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救助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渝北区户籍(不含两江新区直管辖区)、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年龄计算以申请康复服务项目时间为准。

其中,手术、辅助器具、基本康复训练救助对象为符合相应救助项目条件在重庆市残联定点康复机构或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训练的0至6岁残疾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年龄放宽至16岁。

康复训练生活救助对象为在重庆市残联定点康复机构训练的0至16岁残疾儿童。

明确四种救助方式和补助标准

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1.手术救助:将对为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定点康复机构,按照每个残疾儿童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为具有手术适应症的肢体残疾儿童提供矫治手术的定点康复机构,按照每个残疾儿童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辅助器具救助: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为视力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助视器等辅助器具,为听力残疾儿童免费提供人工耳蜗、适配助听器等辅助器具,为肢体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等辅助器具。

3.基本康复训练救助:对为视力残疾儿童提供定向技能行走训练和视觉基本技能训练的定点康复机构,康复训练满8天的,按照每个残疾儿童0.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为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以及运动、认知、沟通和适应性等训练的定点康复机构,每年康复训练满10个月的,按照每个残疾儿童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4.康复训练生活救助:按照实际接受康复训练月份给予残疾儿童家庭每月500元/人(每年不超过10个月)生活救助。

申请工作流程更加细化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镇街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2.审核。镇街残联负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报资料的初审。区残联负责收集审核镇街残联提交的初审资料,并将复审信息反馈给镇街残联,由镇街残联通知残疾儿童家长领取审核资料。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区残联组织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作出决定。

3.救助。经复审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提倡定点康复机构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结合训练救助资金标准,拟定免费训练方案,且免费训练方案中涉及的项目,不得向残疾儿童预收训练费用。

4.结算。相关费用经区残联组织审核后,按救助标准由区财政局据实结算,具体结算方式和程序另行规定。对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范围的,应先行报销、救助后,再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给予补助。

编辑:渝北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