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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培训筑牢“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讯(记者 陆世玲)日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会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培训会。会议总结了2019年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巡查、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对近400名参会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贯培训,现场发放《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单行本500份。

  据了解,《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促进全区餐饮行业合法合规经营,会上,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要求食品经营单位要按照《条例》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新修订的《条例》提高了违法成本,严格落实“处罚到人”。《条例》明确,对具有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违法行为,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单位处罚外,要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面对保健品泛滥、养生学渐起、外卖风行等新情况新特点,《条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破解食品安全难题,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筑牢“舌尖上的安全”。

  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期区市场监管局将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商圈、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美食城、美食街为重点区域,以年夜饭、刨猪汤、婚宴喜席等集体宴席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快检,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将全力推进《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培训、宣传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要求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编辑: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