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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集中宣传日活动举行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宣传日活动现场

民警向过往市民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宣传资料

本组图片由本报记者 杨荟琳 摄

  本报讯(记者 杨荟琳 通讯员 段淑娟)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气氛,1月16日上午,区公安分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供销社以及双龙湖街道等单位,在碧津公园门口开展了以“减少一次燃放、洁净一方空气、增加一份安全”为主题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宣传日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张贴通告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了《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耐心地向现场群众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辖区居民李大爷在领取了渝北公安精心制作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挂历后由衷地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做法非常好,不但能够保护环境,防止空气污染,还能预防火灾事故,我们一定遵守《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绝不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

  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在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包含绕城高速公路)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加油加气站、车站、商场、超市等人口稠密地区和部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够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出发,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大气严重被污染、生态严重被破坏、健康严重受损害的重大危害性,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规范燃放行为,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呵护重庆碧水蓝天”成为社会共识。

  据了解,自《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2019年2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区公安分局累计出动警力1.39万人次、车辆5837台次,动员社会力量1.2万余人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1083次,依法侦办4起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1412件。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点地区发放禁放宣传资料,宣传车也将在节日期间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流动宣传,并通过LED屏幕宣传渝北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和机场禁空通告。

编辑:陈道圣